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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前年党参 (作者blog) 发表于:2008-07-03 16: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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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女生在宿舍遭人偷拍,成为近期很受关注的新闻。有人可能对话题设置本身存有异议,他们认为同情被偷拍的女生是明摆着的。但联系到数月前陈冠希一事,可以发现人们并不单纯认为被偷拍者就一定值得同情,大概还要视对象的品行而定。这一次就更离谱,即便是对在宿舍中正常生活起居的人,还是有相当多的网友并不报以同情态度,甚至认为被拍是活该。在我看来,这些意见比偷拍本身还可怕。 

要讲同情,一要看当事人是否无辜,二要看受到何等程度的伤害。而在这两点上,都有讨论不够的地方。 


有个事实后来才被注意,最先公开此事的南海网赵姓记者,将一张情景类似的“相关新闻图片”补充进报道,后被指证为假图片。这等于媒体在添油加醋地加工一条社会新闻。很多人注意到偷拍本身造成的侵害,不知这当中有可能因为媒体自律不够,对新闻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至于记者是不是在妖魔化女大学生,怎么起因并不重要。 

持不同情论者主要观点认为,被拍女生其实是故意的,是她们穿衣暴露,还不拉窗帘,自然导致男生偷窥与偷拍,按这种观点,则说明女生引诱得很成功。 


这里且不论女生有没有引诱男生看自己的冲动,因为引诱与故意,这两个概念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本身就成问题。引诱不引诱这个事情,大概只有当事人才有感觉,作为外人是无法确知的,何况即便是引诱之举,也是在特定场合偷偷发生的行为,仍属于隐私的范畴。但是拍成照片并传上网,四处散发,则是引诱者都不愿看到的,如果仅仅因为女生对此可能有知觉,就可以偷拍她们,使她们难堪,那法律就失去了最起码的衡量意义。 

我们这里要分清楚,知道他人隐私与将他人隐私告诉第三人之间的界限。像我刚才讲的极端情形,即便有的女生不在乎别的男生偷窥她,我想她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内衣照被传上网,供所有陌生人浏览,那样属于特定两方的隐私,就被打破了。 


有的人将女生穿衣暴露归结于不自爱上头,就是苍蝇不叮无缝蛋那老一套。可这里我们说的是隐私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无论谁的隐私权都应当得到保护,这跟这个人的生活作风好坏没有关系。女孩子是否自爱,是个人选择层面的事,难道说不自爱的人,就不该享有隐私权了吗?问题重新回到了对陈冠希艳照门的评价上。如果能认识到陈的性伴再多,都有为这些名字保密的权利,就能够认定,任何衣着暴露的女生,也都有不被偷拍的权利。再者,自爱跟引诱、故意一样,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概念,带有不确定性,不能用来干扰对人基本权利的判断。 


还有种取消主义的意见认为,时代在进步,风气在演变,他们举出某些国外的例子,认为在发达点的国家,裸体自由度比我们高,人们不在乎才是正常现象。换句话说,暴露身体被偷拍,最多偷拍的人被认为无聊,剩下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当然,这条新闻在国内被许多人大惊小怪,确实有一定时地的原因。因为和性有关的兴趣和整个行业,在我国是不光彩的范畴。能明说的渠道很少,使很多网友将对性奋点的热衷,见缝插针地运用到社会新闻身上,似一言涉女性身体,就会有人说是专来看图的等等。假如有更多此类渠道,则网友不会回回表现得兴冲冲吧。其实在我看来,网友对性本身也没有那么热衷,只是想过一过公开谈论的瘾。 


但是,社会风气开明,并不意味着开明的社会就能容忍因性而起的偷拍、骚扰和犯罪。这是每个健全的公民社会都必须反对的。哪怕社会风气再开放,都不能接受人对人的身体亵渎。即便被偷拍的人是一群性工作者,她们能接受的开放底线比暴露装还低,你都不能将人家的私生活照公之于众。实际上早在2004年,美国就针对愈演愈烈的偷拍风潮立了法,严重者将被处以10万美元以上的罚金和1年以上的监禁。 


如果对被偷拍女生施以同情,那对用肉眼偷看女生,但不偷拍的男生是否予以谴责呢?说该谴责的,和没什么的,如果是评价成年人的行为,我觉得两种意见都没有问题。而我更倾向于无须谴责。即便是那些致力于网上搜索,想看偷拍全本的人,他们未必就是坏人,同样的,不一定说,看到了照片要愤怒才是君子。从一帧普通的照片,有的人也能看出色情的意味来,这完全视个人敏感而定。但是像我刚才说的,浏览未必有问题,但评论就容易出毛病。 


如果对被偷拍女生施以同情,那对建宿舍过近的学校管理者是否予以谴责呢?一位大学老师说,“学校无法顾及这样的特殊情况。大学生作为成年人,有能力也应该学会自我防范。”这个逻辑就像在说,社会无法顾及种种特殊情况。社会成员作为成年人,有能力也应该学会自我防范。问题是,针对成年人的侵害行为,能否就靠自我防范完全避免呢?我觉得这个问题不难回答,难在不太可能会有受害学生对学校提起诉讼,令校舍管理者们停止卸责,做一点哪怕是调换宿舍楼的工作。 


校园偷拍,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从近几年的社会新闻中可以感受到,很多地方都已经有或明或暗的摄像头在拍。有些是出于公共的目的,有些则是私人的、非法的。比较让人担忧的是,有些公共场所的摄像头起到的只是警示作用,难以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私人场合的摄像头则无孔不入,对人的私生活反而形成了进一步束缚。
相关专题: 

        人可以不崇高,但不要太无耻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露点照被传至网上,接受采访的石同学的话也许可以说明一部分问题,她说,她的宿舍就是正对着男生宿舍的,由于海南的天气很热,在她们住的宿舍楼里确实存在有部分女生的确不注意保护自己,经常只穿内衣就在宿舍里楼上楼下的走,换衣服不拉窗帘,完全当对面的男生不存在。石同学还说,那些上传照片的人心理可能有问题,她说,“你看了也就算了,但你不应该拍下来;你拍下来自己欣赏也就算了,但你不该上传到网上。”最后石同学引用了一句话结束了采访,“人可以不崇高,但不要太无耻!” 

       网友:“不值得同情 换衣服不拉窗帘 她们是故意的”
 
  引诱与故意,这样的概念如何界定,最后由谁来界定,本身就成问题。即便有的女生不在乎别的男生偷窥她,我想她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内衣照被传上网,供一切陌生人浏览。如果仅仅因为感觉对方有暗示,就允许自己自由支配对方隐私,那别人的隐私对你来说就成了可以任意解释的东西。

      学校让女生夏天必须拉窗帘是残酷的 
  一位大学老师说,“学校无法顾及这样的特殊情况。大学生作为成年人,有能力也应该学会自我防范。”这个逻辑就像在说,社会无法顾及种种特殊情况。社会成员作为成年人,有能力也应该学会自我防范。问题是,针对成年人的侵害行为,能否就靠自我防范完全避免呢?我觉得这个问题不难回答,难在不太可能会有受害学生对学校提起诉讼,令校舍管理者们停止卸责… 

     结束语:校园偷拍,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从近几年的社会新闻中可以感受到,很多地方都已经有或明或暗的摄像头在拍。有些是出于公共的目的,有些则是私人的、非法的。比较让人担忧的是,有些公共场所的摄像头起到的只是警示作用,难以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私人场合的摄像头则无孔不入,对人的私生活反而形成了进一步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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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 活该 自己生活检点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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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老参的话,俗话说的好;母狗不掉腚,公狗瞎闹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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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 偷拍真的不算什么了!问题是你自己看看也就得了, 非晒出来干吗~这不惹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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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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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同情 换衣服不拉窗帘 她们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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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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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四糜,阳光总在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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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为之,拍照和肉眼看到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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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那僻好,还怪别人长了眼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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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 活该 自己生活检点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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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不叮无缝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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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 积分:334

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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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级别:六级士官等级8等级8 积分:2701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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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也分故意还是无意的哈,故意的就是活该
无意的就叫倒霉。
总之啊http://club.china.com/

级别:列兵等级1 积分:13

看的不流氓,脱的才流氓!

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 积分:1077

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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