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以下是xipike在 2007-10-03 20:57:46 发表的:
回3楼的,中国现行许多法是改革后,急于建立现代法律体系的情况下,简单抄袭西方的体系和条文,可以想象会有些水土不服的表现,如今有些法律条文站到道德的对立面,说明法是有问题了,法是人定的,是管理人的,而人都是黑头发黑眼睛的中国人,不应该让不符合中国文化的条文践踏文化和道德了。
这你就说错了,这是法律的精神,也是经过实践得出来的结论.滥用私刑中国自古有之.我们换个角度看一下,如果你是正义的你就可以对非正义的一边任意的施加手段的话,是不是比禁止这样做更加难以接受呢?如果真的可以,那么我们可以轻易的设局,诛杀我们的仇人,而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难道这样也可以吗?(电视里面满街都是),还有....太多了就不多说了,看得出来支持对坏人滥用私刑的大都是年轻人,以后你们会明白的!
所以说对罪犯执行刑法的只能是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