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以下是ympp在 2007-11-08 15:47:19 发表的:
无故被刀砍,还要自付医药费,上海不有法律吗?
前天晚上,本人和公司几名同事在公司旁边一个小店吃饭。饭后因一个同事与饭店老板发生几句口角,结果饭店出来几个人把同事拉出去就打,然后二个同事过去拉架,从街上冲出几十个人围过来打他们(以上为在派出所录口供内容)(据后来了解,哪一条街上做生意的基本上都是安徽六安人)。本人事前在一边打电话,等电话打完,发现有一个同事被一群人打倒在地起不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过去拉他起来,结果一群人过来把本人爆打一顿,还有人用刀直接就砍,刚买的一副近千元的眼镜也不知被打到哪里去了。被打后本人就跑,后面的人追。再到后来警察过来了,把我们受伤的人送到医院。昨天到上海松江区九亭派出所处理,警察没有去抓捕凶手,而是以对方也有人受伤为理由,要求我们大家各自承担自己的医药费,还在调解书上写明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后在本人的坚持下,警察去除了这一条,但对于医药费的说法是自己不满意就去法院起诉,至于无故被刀砍的事,他们说等找到责任人再说。眼镜没了他们爱莫能助。然后就把饭店的老板也给放了。我就不明白了,这就是中国的法律吗?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吗?上海还有法律吗?
无故被刀砍,还要自付医药费,这种事在哪个国家,哪个朝代允许发生呢?什么事情都要公民自己去法院处理,哪还要警察干什么?解散了算了。
本人现在头部缝了六针,在家养伤不能上班,也不知如何才能还本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