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字是怕担责
事发当天,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内的所有人都不理解这个丈夫为什么不为妻子签字。
昨天上午,肖志军向李丽云的父亲李旭光聘请的律师解释。“我不签字,是害怕。我害怕她(李丽云)死了,她父母来找我,要我来承担这个责任。”肖志军垂下头,用低沉的家乡话说。
11月21日下午,李丽云被送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妇产科时,医生要肖志军在手术单上签字;4点多,李丽云病情直下,妇产科搬来器材随时准备手术,医务处刘宝玉对肖志军说,“人都快死了,你签不签!”5点50分,李丽云胎死腹中,医生说这是第三次机会了,肖志军必须签字,刘宝玉对肖志军说,再不签字会被送到法院。
当时紧张的情形让肖志军认为,如果签字,李丽云的生死就应该由他负责,而他连李丽云的父母都没有见过。
肖志军说,李丽云家人不知晓的原因,是因为李丽云不敢告诉父母;李丽云不敢告诉父母的原因,是因为李丽云是因犯错被母亲责打后离家出走的,而且肖志军比李丽云大了整整12岁,贫困潦倒,李丽云的家人是不会同意他们在一起的。
种种因素,使得肖志军早就料想到李丽云的父母不会接受他。“当初我救了她,给她几百块钱让她回家。她都说不回去,因为自己的父母态度太恶劣了,实在活不下去。那么这三年的事情,他们咋个接受呢?”
所以,肖志军称无法承担自己签字后,对李丽云生死的责任。“如果我们是结婚了,她父母承认了,那我就能做主了。”昨天,肖志军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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