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按照新的房贷细则,这种情况不算第二套房[原创]
级别: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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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解一下细则的有关规定,以便更加清晰地说明问题。
细则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细则又规定:
1、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2、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也应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这就说明:已利用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家庭,再用住房公积金购第二套房的,不按通知规定执行。
我说的对吧?
如果我说得对,有条件的家庭可以酌情利用。所谓有条件,就是,你还没买房,你有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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