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以下是fshx在 2008-01-02 11:14:07 发表的:
我也十分痛恨这三个抢劫犯,巴不得他们全死光,但不管我们对劫匪有多痛恨,司机的行为显然触犯了中国的法律,属于防卫过当。主要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在司机和乘客的反抗下已经开始逃跑,也就是说,他们的犯罪已经中断,而此时司机还将他夹住,造成了他的死亡,显然不使用正当防卫条款。有人或许会说,如果司机不把他夹住,那么岂不被罪犯逃跑了。但只要犯罪嫌疑人中断了犯罪,我们就不能施行所谓的正当防卫,罪犯逃跑了自然有警察去 抓,我们只要协助就可以了。当然,如果死了的犯罪嫌疑人手中有枪那又将另当别论。
如果死者手中无枪,司机可能不用坐牢,但肯定要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我非常希望广大网民在与犯罪分子的斗争中要有理有节,充分利用好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又不超越,否则 好心办坏事,害人 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