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中午,河南登封的李女士和当地一林场副场长发生口角被打。事后副场长又驾驶警车,带人在街头将李女士的越野车玻璃砸毁。(1月2日《大河报》)   看罢新闻,我想起了白居易在《琵琶行》中的名句“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其意境美得让人心动。可是,那位林场副场长驾警车打人,打完之后不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而是“一地鸡毛”。   这一架打出了“林场与森林公安之间的暧昧关系”。 事发之后,登封市公安局一位领导说,“张彦卿不是警务人员,按说根本不能开警车,但是他的警车属林业公安局,我们管不了。” 由此可以断定,林场违规配备警车是既成事实。 同时,这个违规过程更耐人寻味:相关配备警车的规章制度,森林公安想必是知道的,那为何森林公安还给林场的车以警车身份呢?我们不知森林公安与林场到底是“一家亲”,还是“猫鼠同盟”?但我们却十分担心,如此森林公安对林场违规砍伐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森林公安更会依仗着林场“靠山吃山”。林场与森林公安之间如此不同寻常的关系,真该好好查查清楚!   这一架打出了“单位效益不好副场长也可以配专车”。 “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是出自于那位驾警车的副场长。“林场给我和另外一个副场长配的都是警车”,同样是出于是那位副场长之口。 笔者就纳闷了,既然单位的经济效益不好,为何还要给副场长配备专车呢? 基于此,一则请有关部门查明林场副场长配专车本身是否违规;二则单位效益不好,有关领导也莫空等吃政策、资源,别忘了“开源”更要“节流”。 在我看来,在一个经济效益不好的林场,副场上配专车着实是奢侈了点。真希望“单位再穷也不穷领导”的潜规则不要再出现。   这一架打出了“公权力被出租、借用,最后损害的是公权力自身”。 “以前看见警车都有一种安全感,这次我可吓坏了。”这是目睹了当时打架现场的刘某的一番话。 而且,从这一架的场面来看,那些披着公权力外衣的人可谓是狐假虎威,更加嚣张,对他人的损害会更大。同时,那位林场副场长说“警车是为了节约费用”,更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当警车无法让公众感到安全时,那么公权力的可信度就难有保障,更无法获得民众的支持。故此,提醒那些手握权力者,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随意乱用,损害的必将是公权力自身;而那些借助公权力拿了不该拿的,吃了不该吃的,终将是要吐出来的。(作者:王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