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以下是悍然锦帆贼在 2008-02-08 05:27:57 发表的:
脱裤子放P,多此一举。
我们的反分裂法是用来对应美国的“联邦反分裂法”,用来为武统建立法律根据,堵美国的嘴。
受侵略当然反击,世界各国宪法里早有规定,还需要专门立法吗?怎么不来个“反杀人放火法?”
美日如果胆敢入侵,我们照样以“反分裂法”追捕和起诉其战犯就是。别以为反分裂法只能管到中国人,只要打赢了,就连联合国和银河系都能管的到。必要时就以“中国反分裂法”点名捉拿对方总统,首相,和投票赞成入侵中国的议员。对方不交出人来,我们就不考虑停止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