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按预定去电信大厅办理网费、电话费分离复原。服务员态度可以,但在办理的最后,没能达成。关键在于电信要求小市民签订两份申请变更协议书,而小市民拒签。电信理由:1,按程序,必须要客户签名申请才能予以办理,免除以后客户纠纷;2,电信系统之所以自动把两费合并是担心客户拖延、拖欠话费。小市民拒签理由:1,小市民的网费每年预存一年,话费每月按时缴纳,到目前为止,从无拖欠,个人信誉有历史纪录可查;2,办理adsl上网至今,两年有余,网费、电话费一直是分开办理、缴纳,一月十号缴纳时还是原状态,1月16日上午去交电话费,要求打清单时才告知电信系统已将两费自动合并,并已在网费中扣除了电话费,事前未告知,事后同样未主动告知;3,按电信规定,要客户签字才能办理业务,既然如此,在我没有签字时,电信怎能以系统自动合并为由,擅自更改;之前可由系统擅自更改,无需小客户的签字,现在,我只是要求你纠正过来,倒要客户签字了,小市民不是申请变更业务,为什么我要签这个字?!我签这个业务变更申请协议,就是承认两费合并是我默认了的,同意了的,事实是我完全不知情,不了解。3,我要求电信拿出相关文件,系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自动合并两费的条款,哪怕是立刻打印一份出来都行,服务员拿不出,说她手上没有。答应19号给答复。小市民最终未签也未办理成。电信所作所为是否侵犯了小客户的权利,可惜没学法律,一知半解。打算:先看19号的处理是否满意,不行的话,先找315,再找职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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