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的最大特点是强制性,插播、定时播放,只要你看电视,就得看广告,所以挣钱了;但是难保有人一见广告就换台 网络广告也有使用这种方式的,强制弹出,逼人观看,很令人厌,效果不好;另有边缘的小广告,不在视界中心,效果不佳;还有浮动广告,一点就进去,想关闭得小心翼翼找关闭键,很令人烦,相陷阱,不得人心。 我建议:取各家之长,避个家之短。广告形式如下,弹出、点击后关闭;广告画面“点击关闭区”与“点击进入详情区”按照8:2比例分配(或7:3),主意“方便网友点击避开而不是掉进去”! 这样既保持了电视的强制性,同时又减轻了令人讨厌的程度,还可以保持在视界的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