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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安置灾民也要发挥全国一盘棋的优势[原创]
震后已过10日,在痛悼逝者的同时,数百万无家可归的灾民同胞也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政府的意思似乎还是以原地安置为主,更有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动员灾民回乡参与重建。但考虑到灾后重建并非易事,唐山尚需10年,川西山区恐怕所需时间会更长。
个人以为,在灾民安置问题上不妨利用一下全国的优势。具体做法是:
对于重灾区如北川、汶川、青川、彭州、绵竹等地的灾民,可以考虑暂时予以外迁安置。
根据统计,目前全国星级酒店已经超过14000家,再加上不计其数的小旅店、家庭旅馆、以及各大单位的招待所,总数应不下50000家。如以每家酒店安置两户3口之家计算,总计可安置300000人。对于重灾区暂时无家可归的灾民来说,30万安置量应该不是一个小数目。
此外,可以号召全国有余房的城乡居民主动接纳灾民,这一数量将会更大,不出意外的话仅上海一地即可安置3口之家10万户30万人。(由于开奥运会的缘故,北京安置可暂缓数月,在奥运会开完后仅奥运村即可安置数万灾民)全国估计可以安置100万-200万灾民。
对于灾民安置的费用,国家对于响应号召接纳灾民的个人公民可以以出钱租房的方式予以适当照顾,如果有租房费用的损失-比如原来可租4000一个月,国家只给1500或2000,损失2000元-则可折抵个人所得税,这一点操作起来并不复杂。当然,如果公民自愿承担这些费用,国家亦可予以鼓励。
对于安置灾民的酒店,可按房费折抵所得税。但国家不必予以补贴,酒店占用两间房并不是一个大事情。
对于全国性安置的灾民,国家也要与灾民和接纳灾民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契约性合同,明确安置期,比如3-5年,视四川当地重建进度而可适当延长1-2年,在家乡具备居住条件后灾民应回乡安居。
对于全国性安置的灾民在安置期内的生活,一方面可以鼓励其自食其力帮助其创业,一方面可以在社区或暂居地安排一些临时性工作以维持其正常生计。国家和地方财政同时对每个家庭每月补助若干费用,住所水电免费。
在校学生如进行外迁安置,以班或年级为单位整体安置,主要以各地大专院校为接纳地点,便于其继续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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