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难当是因为教师现在处于一个两难境地!
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了教师不能体罚学生是对的,我举手双手造成.我想每个教师都不愿意体罚学生,都不会以体罚学生为乐趣,除非这个教师精神失常.
有关教育法规,规定了教师不能做的事;而对于当出现某种情况,教师能做什么事,怎样做事,却没有作出说明.相反对于学生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虽然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早有规定.可是这一规定在上述法律法规面前却成了毫无意义的废纸一张.当学生出现违反日常行为规范所规定行为时要承担的后果却只字不提.甚至有的学生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考虑其未成年,而不予立案.对于这些违反课堂纪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甚至作奸犯科的违法行为,我国的教育法规中找得到相应的处理法规吗?没有!过去的学生怯于戒尺的威力,不敢作出过分越轨的举动。如今,教育法规中不但废除了戒尺,还对此作出了最高上限:不能体罚、不能开除!能做什么你倒说呀!?
更可气的是教育法律法规规定教师不能打学生。可是我们时常听闻学生打老师,对此教育法规规定了学生打老师时怎么处理,却没有说。学生是人,老师不是人,被打了就应该活该吗?
是不是按照规定在一定次数的说服思想教育后,仍然不思悔改的,要依法送到类似工读学生一类的特殊学校去(听说工读学校的教官对里面的学员的打骂都是家常便饭)。要么依法数倍赔偿国家教育费用,罚得那些平时为非作歹的学生的家长鼻青眼肿。
希望国家早日弥补上教育法规的这一漏洞,使得教师在教育学生时有章可循,从根本上铲除体罚教育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