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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批范美忠:诚实而不知耻 那你没救了

“要是诚实而不知耻,那你就没救了” ——访北大哲学系教授王海明 实习生 韩妹 肖舒楠 “我们这个时代在某些方面是比以前更诚实了,但不能由这一点就说我们道德在爬坡,在上升。因为一个社会的品德是好是坏,取决于道德的总原则——善恶,是善多还是恶多,不是取决于诚实和虚伪。诚实和虚伪不是道德原则,是道德规范。” “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多所学校倒塌,在地动山摇的那一刻,都江堰某中学教师范美忠选择了独自逃跑,把学生丢在了后面。 5月22日,范美忠将这段经历在博客中公开,成为舆论焦点。随后他再次发表言论:“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 这一言论再次将范美忠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有人认为他是不道德的,违背了职业伦理;也有人认为在危急时刻选择自己的生命,是一种本能,不应该苛责。 6月6日,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海明接受了本报专访。 中国青年报:对于范美忠逃跑这件事,你怎么看? 王海明:作为一名教师,他享受了权利,如工资、福利等等,却没有履行义务和责任。这就是只索取不奉献,这就是不公正。 职业道德最基本的境界是责任,高一点的境界是“分外善行”。救助素不相识的路人是“分外善行”,是道德的最高境界。作为一名教师,在地震的情况下救助学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是“分外善行”,是分内的事情。这种境界固然高尚,但它属于公正的范畴,属于履行责任的范畴。逃跑这种行为本身,属于最严重的不道德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中国青年报:但有人认为,在那种非常状况下,人们本能的求生欲望做出的反应是可以理解的。 王海明:其他教师都没有临阵脱逃啊,也就这么一个范美忠。这说明什么呢?在大地震中的其他教师都没逃,说明这是基本的道德,而范美忠的行为已经越过了道德底线。 亚里士多德讲“公正是最重要的道德”,一直到现在,没有人否认他。亚里士多德和亚当·斯密说过“仁爱是社会大厦的花环,公正是社会大厦得以建立的栋梁”。所以违背公正是不可饶恕的。教师正在上课,完全是职务范围内的事情,学生面临着生死,你跑了,就是临阵脱逃。 中国青年报:这就是范美忠被公众强烈谴责的原因吗? 王海明:对。其实他在博客上把自己想的东西说出来,是言论自由。就诚实这一点是可取的;但他不知耻,这是不可取的。所以王夫之讲,诚实而不知耻不如虚伪而知耻。 虚伪而知耻,就是说你知道这是可耻的东西,还能有改正和拯救的希望;要是诚实而不知耻,那你就没救了。你都不知道那是可耻的,你还能改正你的错误吗?你还能提升你的道德境界吗?不能只看他诚实的一面就说好,也不能只看他虚伪的一面就说他完全坏。 因为一个社会的品德是好是坏,取决于道德的总原则——善恶,是善多还是恶多,不是取决于诚实和虚伪。诚实和虚伪不是道德原则,是道德规范。 中国青年报: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6月2日出台了一条新规定,高考期间若碰上余震,教师比学生先跑的将被处罚。消息一出当即引起广泛争议,有网友质疑规定“强人所难”,不顾教师生死。你怎么看? 王海明:就规定本身来说没有错。严格来讲道德规范和法律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但诉诸法律,可能遭到非议。这个规定显示了我们国民的品德比较低下,使我们自身可能显得很丑陋。 中国青年报:法律需要对人们的善行做出规定吗?这不是道德约束的范畴吗? 王海明:比如说捐献,在涉及民族兴亡,中国人生死存亡的时候,每个人的捐献都不是“分外善行”。在这种非常情况下,善行升格为义务和责任,是有强制性的。每个人都要捐献。“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每个人都享有权利,当然也应该履行义务。 中国青年报:你的意思是对于这次大地震每个人都必须捐款吗? 王海明:是呀。很多人是把捐款当成善行,没有理解成责任和义务。他们不知道在特殊情况下,在非常时刻,为国家做贡献更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善行。 同时,捐献还要跟收入成比例,收入多的人多捐献是你的责任和义务,收入少的人也要履行捐款的责任和义务,不捐献是不履行责任和义务。 中国青年报:我们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对于汶川大地震的捐款,46.8%的公众认为爱心捐款量力而为就可以了,46.4%的公众认同“爱心捐款,1元与100万元没有实质差别”的说法。你认为需要看重捐款数和收入是否成比例吗? 王海明:我个人认为,那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在正常情况下,捐与不捐是你有没有爱心的问题,但在非常时期,捐献不仅仅是爱心的体现,它是一个责任心的体现。收入、权利的享有和义务、责任的履行应该是成比例的。有的明星,收入上亿,捐了50万,收入和捐献不成比例,就是没有很好地履行义务。公正在这里要求每个人的收入和他履行的捐献义务的比例应该对等。 中国青年报:这个比例如何确定? 王海明:国家不可能做这么细的规定,这个靠经验的积累——老百姓心中都有杆秤。比如说乞丐,他捐5块钱,相当于把全部收入都捐了,5块就是100%,人们就很肯定他。为什么人们觉得有的明星和企业捐得少?他们本来捐得不少,但是和收入不成正比。你更多地利用了社会提供的资源,你就应该多捐,否则就违背了公正原则。所以,人们在网上对他们进行通缉声讨。但这是低的强制,还应该有其他强制,比如说有关组织、机构是否应该进行权力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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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明:比如说捐献,在涉及民族兴亡,中国人生死存亡的时候,每个人的捐献都不是“分外善行”。在这种非常情况下,善行升格为义务和责任,是有强制性的。每个人都要捐献。“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每个人都享有权利,当然也应该履行义务。 中国青年报:你的意思是对于这次大地震每个人都必须捐款吗? 王海明:是呀。很多人是把捐款当成善行,没有理解成责任和义务。他们不知道在特殊情况下,在非常时刻,为国家做贡献更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善行。 同时,捐献还要跟收入成比例,收入多的人多捐献是你的责任和义务,收入少的人也要履行捐款的责任和义务,不捐献是不履行责任和义务。 中国青年报:我们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对于汶川大地震的捐款,46.8%的公众认为爱心捐款量力而为就可以了,46.4%的公众认同“爱心捐款,1元与100万元没有实质差别”的说法。你认为需要看重捐款数和收入是否成比例吗? 王海明:我个人认为,那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在正常情况下,捐与不捐是你有没有爱心的问题,但在非常时期,捐献不仅仅是爱心的体现,它是一个责任心的体现。收入、权利的享有和义务、责任的履行应该是成比例的。有的明星,收入上亿,捐了50万,收入和捐献不成比例,就是没有很好地履行义务。公正在这里要求每个人的收入和他履行的捐献义务的比例应该对等。 中国青年报:这个比例如何确定? 王海明:国家不可能做这么细的规定,这个靠经验的积累——老百姓心中都有杆秤。比如说乞丐,他捐5块钱,相当于把全部收入都捐了,5块就是100%,人们就很肯定他。为什么人们觉得有的明星和企业捐得少?他们本来捐得不少,但是和收入不成正比。你更多地利用了社会提供的资源,你就应该多捐,否则就违背了公正原则。所以,人们在网上对他们进行通缉声讨。但这是低的强制,还应该有其他强制,比如说有关组织、机构是否应该进行权力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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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范跑跑一边都是中国的人渣,所谓物以类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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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范跑跑再怎么狡辩也是垃圾,再过一万年我也会鄙视到底!
更多作品级别:县主薄等级4积分:336
诚实而不知耻不如虚伪而知耻。 虚伪而知耻,就是说你知道这是可耻的东西,还能有改正和拯救的希望;要是诚实而不知耻,那你就没救了。你都不知道那是可耻的,你还能改正你的错误吗?你还能提升你的道德境界吗?不能只看他诚实的一面就说好,也不能只看他虚伪的一面就说他完全坏。 支持范跑跑的,就是连起码的道德底线都没了,连自己的遮羞布都不要了,而赤裸裸地显出了其丑恶的嘴脸! 强烈PS那些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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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baidu到一些光亚学校和卿光亚的资料.果不其然.这所学校和他的校长本身都是接受过"西方民主"的洗礼的.不想再说什么了.看下面吧. 光亚学校 ------------------------------------------------------------ http://www.scol.com.cn/nsichuan/bsxw/20051021/20051021103356.htm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5-10-21 10:33:56)   光亚学校位于都江堰,是一所寄宿学校。学校教材采用世界最著名的In-ternationalBaccalaureate(简称IB)国际课程,供高中生修读。本课程于1968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指导规划下,专门为外交使节之子女及全世界优秀中学生统一设计的两年制大学预科课程,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目前全世界已有1355所IB学校,分布于116个国家,同步教授IB课程,全世界1100多所著名大学认可。学生在IB体系中修读相同教材,毕业时参加全球统一考试,试卷的命题及评分均由IB总部统筹规划。 ------------------------------------------------------------ http://edu.cdqss.com/gushi/2008/227/0822784220E780K7FG7J3I2J08BIBD_3.shtml 卿光亚简介   国内著名教育专家,中国第一所民办学校创始人,1994年被美国驻华大使邀请为美国国家访问学者,并受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邀请访问白宫官邸,同年任中美国际文化教育交流协会副会长,所办学校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权为IBO(国际文凭)组织成员学校,全国民办教育联谊会常务理事,四川对外友协常务理事,四川海外常务理事。作品包括《我们教育孩子的方式错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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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明:我个人认为,那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在正常情况下,捐与不捐是你有没有爱心的问题,但在非常时期,捐献不仅仅是爱心的体现,它是一个责任心的体现。收入、权利的享有和义务、责任的履行应该是成比例的。有的明星,收入上亿,捐了50万,收入和捐献不成比例,就是没有很好地履行义务。公正在这里要求每个人的收入和他履行的捐献义务的比例应该对等。 中国青年报:这个比例如何确定? 王海明:国家不可能做这么细的规定,这个靠经验的积累——老百姓心中都有杆秤。比如说乞丐,他捐5块钱,相当于把全部收入都捐了,5块就是100%,人们就很肯定他。为什么人们觉得有的明星和企业捐得少?他们本来捐得不少,但是和收入不成正比。你更多地利用了社会提供的资源,你就应该多捐,否则就违背了公正原则。所以,人们在网上对他们进行通缉声讨。但这是低的强制,还应该有其他强制,比如说有关组织、机构是否应该进行权力强制。 个人签名: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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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 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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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北大的教育有问题,应该反思。今日北大教出的学生道德无法同百年前相比,当年北大学子爱国,道德品质高尚,今日道德品质底下,花国人钱,为国外培养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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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看到中华网上一篇极好的文章《能容忍“让领导先走”的民族,为什么不能容忍范美忠?》,击节叫好之后正按下登录键,准备回帖支持力挺时,突然页面消失(被撤下了),重新打开也没有了!这才是真正有深刻内涵和警示意义的好贴! 相比较于1988年克拉玛依大火中因为命令“让领导先走!”而丧生火海的288名少年学生,尤其是那位凭借熟悉环境地形而率先冲进能容30多人的大厕所后竟然丧心病狂地反锁上大门而至几十名小学生活活烧死在门外的中国特色干部、党员、官员的教育局党办主任况丽(这里姓名职务不一定记得准确)的罪孽事实和丑恶本性来说,范美忠几乎可说是无辜的(注意是相比较),至少是没有严重后果。而那位踩着30几条年幼冤魂而得逃生的领导况丽不但逍遥法外,不但逃脱任何社会道德审判,而且此后官运反而亨通,现在早已升迁为克拉玛依市市长!这难道就是我们的社会正义? 因此,况丽能升为市长,范美忠至少应该升为教育局长,应该受到中央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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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sdan在 2008-06-13 10:56:56 发表的:
今日北大的教育有问题,应该反思。今日北大教出的学生道德无法同百年前相比,当年北大学子爱国,道德品质高尚,今日道德品质底下,花国人钱,为国外培养奴才。
说得太对了!!! 大多数祸国泱民的伪精英们的确如此!!! 建议重用少数还有责任心的爱国真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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