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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与“恺撒的道具”[原创]

“播下龙种产出跳蚤”,“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立足于“人性本善”的儒家学说孕育出了人治恶的怪胎,着眼于“人性本恶”的西方文化却结出了法制善的硕果;强调群体自由的思想,结果却导致人人不自由;着重个人权利的优先,却无意中缔造出了一个硕大无朋的“地球村”;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各种思想学说的延迁犹如孩子们手里的万花筒,人们根本无法预知下一次各种文化碎片的排列组合会是什么样子。富有智慧的犹太人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知识渊博的苏格拉底说,我一无所知。尽管人类的理性如暗夜残灯,但造物主既然赋予人类自由意志,就意味着只要还有一丝可能,人们就不会停止探索正确方向的脚步——在人类通往自由的思想道路上,始终前进着两拨人马:一拨是以集体意志为依归的集团军,一拨是以个人权利为旨趣的自由民联盟。并由此而产生了“国学”与“人学”的分水岭。尽管两拨人马的面目并非如同想象般那样清晰可辨,而是时有拥挤队形紊乱,但人们还是可以凭借着经验对此进行判断,比如在队行紊乱的人群中,需要辨认的那个人在起步的时候是先迈左腿还是右腿先行。      显然,这里所谓的“国学”不是特指中国的传统文化,而是以群体、部落、种族、国家、民族等集体意志为宗旨的学说统称。比如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等等。与之相对应的“人学”也不是所有人文学说的总称,而是以个人权利为最高价值的思想体系的特指,比如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等——剥开林林总总眼花缭乱的“主义”及名词包装,在世俗社会学的意义上,人类思想中最大的分歧不过如此。在人类历史上,集体主义的各种“国学”一度占据着道德高地,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武器,从思想到肉体向个人主义的“人学”不断猛烈开火,而“人学”则因长期处于社会边缘而饱受指责。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最近的一两百年才得到比较彻底的改观。波普尔曾在其《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尝试从古希腊文明开始,在西方为我们勾勒出一个两者之间若即若离的谱系结构。一个是肇始于赫拉克利特,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马克思等人为领军人物的历史主义者、本质主义者。一个是肇始于苏格拉底,以康德等人为代表的不可知论者、个人主义者。波普尔以其特有条分缕析的科学方式,在批判指出开放社会所面临的各种敌人的同时,也间接地为我们展示了两者各自之间演绎递进的承接关系,读来让人很受启发。此书最大的遗憾在于,由于东西方之间的文化隔膜,波普尔没能为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东方哲学进行庖丁解牛式的分析解剖,这就为很多当代儒生留下了许多“中国古已有之”的巨大附会空间。但值得欣慰的是,尽管波普尔没有直接评价儒家,但毕竟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思考方向与科学的分析方法。      从西方哲学的角度来看,儒家文化看起来是以个人主义的“修身”为起点,却以“平天下”的集体主义为最高价值,由此导致个人权利在中国长期被漠视、压制,中国人也一直陷在专制的泥潭里打转,始终走不出来。有人曾以反对“文化决定论”为由对这种观点予以反驳,认为文化并不能决定中国的社会走向,因而儒家完全是无辜的,中国历史上儒文化造成的斑斑劣迹,不过是被皇权利用的结果,并不能证明儒家文化本身有什么问题。这种反驳貌似有理,也非常充分地利用了西方的现代思想成果。但遗憾的是,即便仅从逻辑上来看,这样的反驳也站不住脚。从事实来看,这样的说法就更显苍白了。因为这样的反驳不但忽视了东西方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巨大差距,也忽略了“决定”这个词汇本身所包涵的意义,忽略了西方“人学”与中国“国学”之间的鸿沟。      西方的文化传统用句家喻户晓的名言来简述就是: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这句话的实质是说,文化道德的权力被限定于“上帝”的手里,所谓自由、正义、公平等等莫不如是。而代表世俗政治强制力的“恺撒”并不具有这样的荣誉——包括“恺撒”本身,也要受到“上帝”的约束,并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特权。属于“恺撒”(政权)的,只是人的肉体生活部分。因为道德属于“上帝”,而“上帝”却并不强制人们做什么,所以“文化决定论”自然也就成了空中楼阁。相反,在世俗生活层面,“恺撒”(政权)却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来“决定”人们的生活状态。所以人们总是想方设法地希图把“恺撒”装到制度的“笼子”里,以免其择人而噬。因此西方无论是哪种思想流派,都不曾具备“恺撒”所赋予的“国学”地位。即便尊为教会,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逐步退出了世俗政治领域,使当代的开放社会成为可能。      这样的文化传统对于中国人来说,实在是非常陌生。因为儒家文化几乎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到了“恺撒”的篮子里,无论是文化道德,还是政治权力——中国皇帝甚至夸张到可以“封神”的地步。在这样的传统中,制度与文化没有清晰的界限,权力与道德浑然一体。在这样的境况中,“文化”还有什么不可以决定的呢?“君让臣死,臣不能不死”,既是在道德逻辑上的必然递归,也是现实情境中的不得不然。所以儒家的“传统文化”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化”,是具有截然不同两种涵义的文化。文化在于西方,是包括“恺撒”在内所有人的行为尺度,是“人学”。而在中国,所谓“文化”,不过是“恺撒”的表演权术魔法的道具,或者不过是牧羊者为他所豢养的羊群度身打造的一个羊圈,是被政治权力所推行的“国学”。由于这种语词面目上的局限与模糊,不但导致了很多普通人在价值观上的悖论,甚至连国内很多著名的自由主义学者也不知不觉地陷入了这个黑洞。      近年来西方兴起文化保守主义,中国的很多自由主义者也遥相呼应,纷纷跟着“保守”起来。比如秦晖先生开始隐约地认为“我觉得儒家确实不象过去人说的那么坏”。秋风等人为儒家一贯的鼓呼更不必说。甚至连身为基督徒的王 怡先生也开始为儒家文化言辞闪烁地做起了说客。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注意到儒家文化的价值观不但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同时也具备着现实上的强制性。而且在儒家义理上相对来说,“修身”不过是个手段,只有“平天下”才是目的。这些自由主义者兼保守主义者一相情愿地认为,可以把儒家文化限定于私域的道德修为上,从而将儒家政治与文化的纽带割裂,从而剥夺它的“决定权”。而在我们的经验里,这样的儒家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以后会有吗?历史上绝大多数儒生,不但在私德上乏善可陈,对于政治权力的觊觎也是一以贯之(即便时至今日,君不见历次公共事件中,当代儒生们首要强调的便是“道德”,却鲜有对权力、制度这些真正具有“决定”作用的社会框架进行发难者,原因大约就在于,儒家的道德并不包括对权力的质疑。遑论还有诸如蒋庆之流的“国教说”)。王 怡在他那本《观念与制度的转捩》中曾提到“某种程度上,西方的民主与法治是维权活动的一个附产品”,那么我要问的是:在个人权利被极度漠视、毫无保障的儒家传统下,“维权”与“犯上作乱”的界限何在呢?儒家的观念本身就是制度,这还用得着“转捩”吗?      批判儒家文化,并不必然意味着那些反对儒文化的人要将所有的问题责任都归咎于抽象的文化,从而放弃个人的担当。其主要意义在于指出,中国的文化传统从来都不仅是在道德意义上抽象的存在,同时更是专制皇权为了驾驭民众而挥舞的鞭子。惟有在对此充分批判的基础上,打破千年以来封闭的思想状态方能成其可能: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谈到个人担当方有意义。批判的目的,并不在于要去摧毁一种古老的文化信仰,恰恰相反,是希望文化回归于它应有的位置上去为人所选择,为人所信仰。从“国学”的位置上退下来,回归到“人学”的位置上,去以它自身的魅力去吸引受众,实现它本身应有的教化功能。而不仅仅是让它被人推到台前,当作实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的表演道具——尤其是“恺撒”的道具。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100
能写这么大一篇,楼主不简单啊. “转捩”zhuǎn liè:转机;转化,转折. 但这儿喜欢看这个的不多...
更多作品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积分:362
“播下龙种产出跳蚤”,“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立足于“人性本善”的儒家学说孕育出了人治恶的怪胎,着眼于“人性本恶”的西方文化却结出了法制善的硕果; ────────────────────────────────────────────────────────────────────────────── 光看这句就知道楼猪没学问!人性善恶之说都是儒家说的!性善是孟子,性恶是荀子,两人都是儒家之人!法家也是性恶说的!而且古时的刑法,有哪一点是出于性善的?再者有更多的成语,俚言和谚语所指的就是性恶,你怎么不举例?!中国之所以弱并非是出于善恶,而是出于对政治的心态!因为中国四处都是障碍,人民不满时政,能选的不是归隐就是闭口求全,自然而然形成懦弱自私的行为!反观欧洲,不爽这个国王就到外国去发飙,所以敢言(像春秋战国时代就是如此)!而欧洲人也不必定是性恶说,去看看你们现在的教育体制--不能打不能骂--这就是性善说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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