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法制观念?只有执法者以法为制,才能使民以法为则.俗话说的好,你讲道理,我也给你讲道理,你不跟我讲道理,我跟你讲道理,不是放屁吗,不是自己找抽吗?
然执法者和民本身就是一个不平的状态.不是人跟人讲道理这么简单.记的有个人被冤枉成杀人犯做了十年牢,赔了点钱,算完事了.万一当时判的重点,判了死刑了,怎么办?执法者判错最多丢个饭碗,换个地方吃饭,那错判者死了呢,赔的回来吗?要知道,你们赔出去的钱,还是出自民手.(要搁普通老百姓讲,你错打了我,拿我的钱给我治病,这叫什么事啊)非要实行老蒋的一句名言:宁可错杀三千,不放过一个?我觉得还是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等到百分百确定才定罪不好吗?
总归一句话,法制不是某人加于某人的紧箍咒,不是某一集团加于另一集团的五指山,你也守法,他也守法,我就不能守法?你犯事,花个钱没事了,上面有人罩着也没事,凭啥我得吃哑巴亏,任你们玩弄啊.只要真真正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愁大事不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