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雅加达7月4日电]印尼一座城市的市长今天表示,根据该市刚颁布的一项旨在约束人们施舍给乞丐相街头流浪儿的法律规定,如果该市居民向乞丐施舍将面临3个月的监禁。
印尼南苏拉威西省望加锡市长伊尔哈姆•阿里夫•西拉杰丁说,这项新的法律于上月在市立法委员会获得通过,此举旨在减少该市急剧上开的乞丐数量。"
他说:谜项法律规定施舍给乞丐的人将会被判人狱个月,或者交付最高可达1毋万聊已刮约合163美元泊9罚款。"
西拉杰丁说:"从清理街头乞丐的角度来说,•这是一项重大决定。"他补充说,乞丐和街头流浪儿面临最多人狱3年的判刑,或是高达500万印尼盾的罚款。
他说,这项打击乞丐进行职业培训项目同时进行。
他说,2006年,望加锡市有870名乞丐和街头流浪儿,如今增加到了2600人。
这算不算稀奇事呢?真是:
只准富人吃肉馍
不准穷人讨残羹
世道真的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