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9日下午3点,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在玉龙县法庭公开宣判了震惊全国的女大学生张超及其男友谢宏和另一名男子陈光吕3人抢劫杀人碎尸案:谢宏和张超被判处死刑;陈光吕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