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六点,我从北极广场骑车赶回学校,经过奇峰小筑路口时从一个女人的左边超车,没想到这个女人正好左拐,结果两个车头撞在一起,那个女人摔倒了,裤子在膝盖的地方磨了个小洞,她一把拽住我要我赔,叫嚷说她是桂林公交公司开车的,膝盖破了明天不能开车了,要我赔损失,我吓得语无论次,说没有钱,我还是一个学生,又不是故意的,而且是她左拐撞我,结果,这个女人硬是把我拽到附近的派出所,叫那些狗日的警察扣住我的证件,当场就叫我回去拿钱,最后被勒索了一百块钱,警察问她那种裤子怎么值一百块,可是她吱吱唔唔,得手后就快步逃出派出所,膝盖丝毫没有受伤的迹象,一下子就消失在夜幕里.7年了,历历在目,我恨死那个娘们了,咒她撞车赔个咸家惨哦,还有那些是非不分的狗日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