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以下是alixhwp在 2008-09-07 13:17:35 发表的:
在台灣本來規定的多,但鑽露洞的人更多!加上警察基本上上級不要求,通常對於一些小規定,都是視而不見,除了因為警察本來就不多以外,也是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沒事!
你們或許覺得亂,但在台灣住久的我們,卻覺得那才叫繁華!想想一條那麼大的馬路,光禿禿的,什麼也沒有,悽涼喔!又不是鬼城!
擺攤基本上是不允許的,警察來也是會罰的,但只要不是在交通繁忙或阻礙道路,警察是不管的!而摩托車誰敢禁,不要命!台灣地小人多,除了台北運輸工具充足外,像第二大城高雄公用交通公具奇缺!要禁,即使不被翻掉,各交通要地也馬上塞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