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溃坝事故发生以后国家安检总局负责人已到现场,而且矿业公司老板张培亮被警方控制,但笔者认为还必须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而且要严办,不然类似事件还会发生!
该矿既然排放了如此多的尾矿,可见生产不是一天两天了,这末长时间了,政府主管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哪些主管部门应负责呢?
1、安检局:如此之大的安全隐患安检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水利局:河道拥塞,水利局看不到吗?如何处理如何解决的。现在山西全境(其他地方我不知道)大运二级路的许多涵洞都被垃圾堵塞,三级路涵洞及一些小河道更是无人过问,选铁矿的地方尾矿都在河槽里,山西雨少,这些问题各级政府大部分都熟视无睹,一旦有大雨必有祸事!
3、矿产局:矿产局是监管矿产开发的,如何监管的。
4、环保局:对环境的影响评价了吗?检查了吗?
像林业局、农业局等等,如果要管都能管......这么多主管部门如果有一个能恪尽职守,都能避免这个事故发生
偏偏是一个管事的都没有!
遇到有利可图的都要去管,遇到得罪人的事都要推委,所以必须要追究政府及其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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