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3月25日我区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一食杂店的女业主头部被人用木工斧连续砍了5斧,不用我形容其形状可想而知。男业主被人用木工斧卡了两斧导致重伤。 案发后,忙的我体重都减了10多斤,每天只能睡不足4小时的觉(这是减肥的最佳方法)而且睡觉时想的也都是案件的事。当时我犯了一个主观性的错误,我是最先到达现场的,到现场后我从现场情况分析此案是一起以意图财为目的的抢劫杀人案。凶手应该是从食杂店的窗口潜入现场进行盗窃时被食杂店的男女业主发现而后产生杀人动机并实施杀人行为,而且作案手段之残忍和把被害人杀死后在现场的冷静处让人感到可怕。 当时我想做案人生活条件应是十分窘迫、从潜入现场的窗口上分析嫌疑人的身材应该比较瘦小、单身的可能性应非常大(从死亡时间上分析,死亡时间是在凌晨)、并且从作案手段上分析作案人的年龄应该在30岁至40岁之间。这就是我的想法也是我对案情的分析,而且我非常肯定作案人的年龄 在案发后的64小时后,经过我们的缜密侦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才16周岁、身高1.83米。作案时就是为了去偷点钱花结果被人发现而后杀人逃跑,作案后没有外逃并向自己的朋友以此事炫耀自己,并且用抢来的钱带着自己去网吧去玩(仅170.00元)。 这就是这起“3.25”案件的发破案经过,也是我进入公安队伍以来办理的第一起命案案件,本以为我自己的头脑和侦查思路都挺清晰呢。呵呵还是有很多想不到的地方,同时这起案件也让我感到现在的青少年的想法和行为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