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意思是1、淫乱;下流的(言语或动作)。2、做下流的动作。---见辞典。
林案中,林嘉祥“掐住”孩子的脖子往厕所里拖。这是“猥亵”吗??
用浆糊的脑袋想一下,女孩若是没能逃出来什么结果?
1、孩子顺从不挣扎定会遭到强奸,那强奸后呢??再笨林也会想到,孩子会告诉爸爸和妈妈,会引起“大问题”,然后呢?----杀人灭口!!!
2、孩子不顺从,再笨林也会想到,孩子会告诉爸爸和妈妈,会引起“大问题”,然后呢?----杀人灭口!!!
所以,这个案子应该定义为“强奸杀人未遂”!!!
“强奸杀人未遂”是刑事案件,“猥亵”只是在道德层面,本质区别呀!!!
定义“猥亵”者,帮凶也!此乃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