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夫妇26日同意特侦组循司法互助途径,取回扁家在瑞士帐户的7亿元(新台币,下同),但未签授权书。岛内法界人士认为台湾要取回这笔钱的变数仍多,但有利陈致中夫妇争取减缓刑。
不愿承认犯罪未签授权书
据“中央社”报道,因追讨不法所得已被台湾法务部门列为侦办贪渎案件的指标程序,在上周扁家友人蔡铭哲、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两人同意将藏匿海外的1亿元及3000万元“犯罪所得”汇回台湾后,特侦组希望进一步追回扁家海外资金,不必旷日废时走完审判程序后,才向瑞士追讨。
瑞士司法部表示,若经当事人同意,并附上账户所有人书面同意声明,解冻并移交资产的手续很容易办理。
检察官朱朝亮26日前往宝徕豪宅就讯陈致中、黄睿靓两人。不过,陈致中夫妇并未签署转帐同意书,只是在应讯中同意,最后在笔录上签名。据指出,特侦组原本确有准备相关授权文件请陈致中夫妇签署,但陈致中夫妇担心一旦签署,会被认定为“承认犯罪”,因此以英文无法切确表达中文意思为由,不愿签署授权书,改由记名笔录替代。
特侦组认为笔录可以当成正式文书做为司法互助的附件,未来就以具名笔录替代授权书,向瑞士检方提出返还遭冻结的7亿元款项。
追钱露曙光仍有变数
台湾“今日新闻”报道称,扁家同意汇回的7亿元,就是检方8月间调查的2100万美金。当时吴淑珍告诉检方,海外账户的资金是自陈水扁担任“立委”以来,就陆续自新加坡荷兰银行转到新加坡渣打银行、瑞士信贷银行、瑞士美林银行及苏黎世皇家银行。
其中,前两个账户是吴淑珍胞兄吴景茂的户头,后两个账户是媳妇黄睿靓的户头,瑞士信贷的账户同时使用吴景茂、黄睿靓两人的户头,陈致中为所有账户的代理人,账户受益人包括陈致中、陈幸妤及陈致中女儿陈洁歆三人。
检方人士表示,基于追讨拉法叶军购佣金案时,台湾司法单位花费过多律师费,在瑞士打相关返还诉讼,因此,特侦组这次希望取得扁家同意,减少追讨时间与经费,但特侦组未能取得当事人授权,若以笔录替代,届时能否被瑞士接受,仍有疑问,特侦组向瑞士请求解冻将钱先汇回台湾的主动权在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