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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官方称亿元巨贪仅受贿6万 舆论哗然

官方通报:

  最近,媒体和社会上流传在陈旭明家中搜出现金千万、天花板装满现金、陈妻狂烧钞票、陈在舞王持有干股等,根据检察机关所掌握的情况,这些说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近日在社会上流传的“舞王”大火掀出“亿元资产副局长”一事,昨日得到了官方的正式回应。昨日下午,深圳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导致44人死亡88人受伤的“舞王”大火涉案公职人员的审理情况。
 
深圳市检察院已对7人提起公诉,其中包括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杨周武和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

  对于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的在陈旭明家中搜出现金千万、天花板装满现金、妻子狂烧钞票、在舞王持有干股等细节,检察院回应称“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这些说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而对于陈旭明其他行贿受贿问题,检察院称“目前尚不能证实”。

  单人最高涉案金额30万

  发布会未答问匆匆结束

  昨日新闻发布会预订时间是16时30分,但还不到16时,境内外四五十家媒体就蜂拥而至,一堆“长枪短炮”把一个200平方米的大厅塞得严严实实。
  当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唐泰来提到最高涉案金额只有30万元,陈旭明涉案金额6万元时,全场一片哗然。唐泰来念完通报稿件后,主持人马上宣布新闻发布会结束,并没有给记者提问时间。然后唐副检察长从侧门离开,所有记者围上去想采访几句,都被婉拒。

  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在案件侦查终结前,深圳市检察院从未向任何媒体披露案件相关信息。

  7名涉案人员中,有4人来自公安系统,其中包括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杨周武,涉案金额30万元人民币;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涉案金额6万元人民币;龙岗区同乐派出所民警刘力飚,涉案金额3000元;龙岗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陈峰。而另外3人分别是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龙东社区工作站的公职人员。

  陈3次接受好处共6万

  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对于近日媒体报道的“亿元副局长陈旭明”,这次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提起公诉,其中涉案金额为6万元人民币。

  通报中指出,陈旭明在任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并兼任查处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舞王俱乐部无证无照经营且存在涉毒、小姐陪侍等诸多违法行为,在开业一年时间内就发生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24宗,直至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陈旭明曾两次接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宴请,并分三次收受王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现已指定盐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记者走访

  知情人称陈财产过两亿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陈旭明事发前供职的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的一些旧部以及龙岗区政府了解陈旭明情况的官员。据龙岗区一陈旭明同乡介绍,陈被控制其实是10月初的事,当时公安部派员调查“舞王”事件,对在龙岗工作的现任公安人员、曾经在龙岗公安领导岗位工作过的人员都做过调查。

  据说,牵出陈旭明是“舞王”俱乐部的一份股东名单,其中陈旭明赫然在列,至于每月分红数目他并不清楚,他是从媒体上看到称陈旭明每月分得20万元。从10月6日起,他再也没有见过陈旭明,此前,他们是经常在一起喝酒的人。

  记者昨日在龙岗采访到一熟悉陈旭明的龙岗区政府杨姓官员,杨先生称他还算是比较了解陈旭明的人,陈旭明是深圳本地人,陈旭明有钱是龙岗许多人都知道的事情,但他为人相当低调,绝不是那种有钱就“骚包”的人,所以有钱也不显山露水。

  他所知道的是陈旭明除了自己那份工资外,主要还有宅基地、商铺、当地分红等多种收入,此前有媒体称陈旭明身家达到2亿元,杨先生认为这个数目估计没有问题,在深圳这么多年,他有能力做到这个数目。

  记者当日还到深惠公路、植物园路口调查,这里传闻从“泰夫人休闲中心”起整条街都靠陈旭明“关照”。记者询问部分商家时,商家称并不认识陈旭明,记者追问有无交“份子”钱进贡时,商家表示无可奉告。

  在据说是陈旭明关照的南联社区,一个在休闲中心里喝功夫茶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舞王”大火后,包括陈旭明在内的很多官员都被带去调查,几个月前就有消息传出说陈旭明存款超过两亿元。

  “狂烧现金”说并非空穴来风

  据香港媒体近日报称,当时警方准备控制陈旭明时,陈旭明老婆正在家中狂烧现金,其家里的天花板也为特殊打制,里面装满巨额现金,金额高达1000万元。对此,昨日深圳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对“狂烧现金”说、“搜出千万”说进行否认。

  本报记者随后致电香港某媒体撰写该文的记者进行求证,“狂烧现金”说、“搜出千万”说最初报道均来源他们之口,在问及新闻来源时,他说这些说法来自深圳某检察院检察官,他们花钱得到这些信息。

  对此,记者随后又找到深圳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员,境内某媒体做时曾找过他,他称他的确是了解一些情况,但都是间接转述,“狂烧现金”说、“搜出千万”说最初来自于陈旭明案办案人员的一次饭局间的闲谈,他当时在场,干警们当时提到了“狂烧现金”说、“搜出千万”说,并对这种情况表示了相当的惊奇,至于真实性有多少他现在也不好说。

  其余6名涉案人员详情

  杨周武:男,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0万元,在明知舞王俱乐部无证经营并存在治安隐患的情况下,怠于履行查处职责,致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还擅自调解涉及舞王俱乐部的聚众打架斗殴事件。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刘力飚:男,龙岗区同乐派出所民警。其工作中收受舞王俱乐部好处费3000元之后,明知舞王俱乐部未通过消防验收、无合法营业执照,未依法取缔,导致舞王俱乐部非法经营一年之久并最终发生特大火灾。同时,其积极参与并组织舞王俱乐部聚众打架事件调解,违规结案。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陈峰:男,龙岗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其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舞王俱乐部长期非法经营,致使发生特大火灾。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

  黄忠:男,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一中队龙东社区巡查组组长。其在工作中怠于履行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发现和查处职责,致使舞王俱乐部长期无证经营酿成特大火灾。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

  王津:男,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其在工作中怠于履行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稽查监督职责,致使舞王俱乐部无证经营并最终酿成特大火灾事故。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刘新华:男,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其在龙岗街道办“扫雷”行动中,指示下属隐瞒舞王俱乐部“雷情”,酿成火灾事故。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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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没逻辑没理智的狂热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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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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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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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的是诚信的政府.

更多作品级别:县丞等级5等级5积分:674
才6万元,骗鬼去吧,肯定是利益集团要维护这个贪官了,不然还有更多人要下马。

更多作品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积分:409
怕带出泥来,所以萝卜就不拔啦!

更多作品级别:少将等级16积分:6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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