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几期文涛拍案,讲的是东北一个贪官高山,以前是个中行的行长,2005年卷款10亿外逃加拿大,中方要求遣返,加方的司法程序确极其复杂,据说只要有足够的钱这种官司可以无限期的打下去,贪官不缺的就是钱哪,高山在外逃加拿大的贪官里案值排第五,前几名是何许人也,咱还不知道,我看来看去加拿大存心只是想怎样把这些钱留在加拿大,贪官们买豪宅及各种奢侈品,拉动加房市,就是打官司吧,律师费,保释金都不是小数,打一次就有一次的钱,就像有些景点买了大门票,进去各个分景点还要再买票。加拿大人家是把这当成生意在做呢,用法制法律做个幌子,还真有些人认为这是法制社会,这其实是经济社会金钱社会,如这些家伙被榨干加拿大定然马上一脚把它们踹回来。对于这种情况中国成立海外锄奸队刻不容缓,对于外逃贪官立刻限期归案,逾期不归缺席审判,派出执行人员将其捉拿归案,尽量挽回损失,对于资金已无可挽回的,就地处决,方式不必拘泥,可以是医疗事故,可以是交通事故,可以是刑事案件--------包括其贪污受贿利益既得者一并处理,这些人有些罪不致死,可以不必处死,但必须使它们永远不能危害国家为度,技术细节可以再研究,让这些愿意为它们负责的国家饲养它们一辈子吧,锄奸队的经费问题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不用国家出一分钱,早一天成立,国家的损失就早一点减少,鉴于外逃贪官人数众多,对于案值较小的一时来不急抓捕处理的,可以把它们资料公布,呼吁海外爱国社团自发行动起来为祖国做些贡献,要让贪官们知道一旦外逃,就是彻底放弃了个人及家人的生存权,让他们白天黑夜永无宁日,随时就会有锄奸队员出现在面前---------等着它们的不是国外的花花世界,而是随时出现的惩叛的铁拳。毛主席就说过干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温情莫莫,不是和风细雨;雷锋也说过对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就此先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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