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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始于李煜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   

 

  三寸金莲摇千年 缠足形貌定一生

 

  曾经风情万种风靡中国大地千年之久的三寸金莲,就如古代妇女的命运,从千年前的南朝而来,又随着历史的车轮而去。它见证的是中国足履文化的一段发展史,也是中国妇女的一段屈辱史。

  渊源

  莲花高台 金莲铺地催生畸形风尚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

  宋代时,妇女不裹小脚被视为粗人,必须自幼被大人缠成三寸之脚才是美女,于是宋代缠足之风盛行。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元朝时,南方诸多地方规定只准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子缠足。明朝时,下禁令以此分出贵贱,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浙江风物志》记载,浙江东南地区明文规定丐户人家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许缠足

  清朝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都崇尚大脚,不缠足。但清军入关后,汉族女性的三寸金莲却赢得大清满族妇女的青睐。清政府为了保护游猎民族人高脚大便于狩猎的特点,并从满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虑,多次禁止旗人缠足。但屡禁不止,仍有许多旗女仿效不疲,缠足之风反而日盛,并有男人非小脚之妻不娶的风气,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满族女子对小脚崇拜达到了狂热的程度,而且缠足风愈来愈烈。

  禁令

  缠足获罪 严酷罚则难禁风潮

  清政府掌握政权,满族又无缠足之俗,故视汉人缠足为罪行,曾多次下令禁止。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康熙元年(1662年)再次规定:如查得元年之后所生女子缠足者,罪其父母,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则交刑部处置。情节严重者枷责四十大板,流徙十年。后有人上奏说规定太严,清政府才免禁,民间妇女遂再度恢复缠足。

  乾隆后来又多次降旨严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满族女子的裹足之风,汉族民间女子依然裹足如故。康有为在《戒缠足会檄》中说,希望家乡人放弃缠足陋习,并下决心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这一举措使康有为在家乡受到很大排挤。

  顺治和康熙两度禁裹足,但终敌不过传统习惯,清人妇女逐渐被汉化,穿上瘦金莲。20世纪初,英国传教士立德夫人在中国南方发动天足运动,并成立了天足会,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些年轻妇女放了足。

  辛亥革命前后出版的许多报刊大都刊载有宣传放足的文章,赞扬:西洋天足好不爽快,宣称盖放足者,独立之起点,强种之根源。有些地方官员还给放足者发放徽章,戴在袖子上,以资鼓励。《放脚乐》之歌到处传唱:放脚乐,乐如何?请君听我放脚歌。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于1912313日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但有些妇女口头上赞成放足,暗地里却偷偷缠足。民国十八年三月,又发布放足布告。为解放妇女的小脚,专门成立了领导班子,县长担任班子首脑,对不放足的妇女进行惩罚。

  细节

  四岁缠足 成年参评亮脚会

  妇女缠足是小脚一双,泪水一缸。缠足的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带,将妇女的足踝紧紧裹住,使肌骨变形。缠足后脚会变得纤细扭曲。缠脚前,小女孩先要泡脚。有的地区在为小女孩裹脚前,会将羊羔或鸡开膛破肚,然后令女孩将脚伸入其内,浸两脚黏糊糊的血。

  为了让皮肤缩紧,有人还会在女孩的脚趾间洒明矾。然后,除大脚趾外,4个小脚趾用力向脚心推进并压在脚板下,再以一条长十尺、宽两寸半至三寸半的蓝布,从四趾,经足背、足跟,再至足背、足跟,一圈圈狠狠裹缠。

  缠足时代,女子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可解去布带。也有终身缠裹,至老不除的。女孩儿从三四岁开始缠足,一般三四年就可定型

  清末山西大同还举办亮脚会。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妇女都坐在家门口,伸出小脚来供过往行人观赏品评。脚最小、绣鞋最精致的女性得到的好评最多,也最能博得男性的欢心。当地有些歌谣就描写了男子挑选对象以脚小作为重要条件:看我腿,是好腿,红绸裤子绿穗穗。看我脚,是好脚,梅花高底菜碟搁。

  故事

  康熙私访出宫女

  痛恨小脚下禁令

  康熙11岁,皇太后寿辰之日,宫中大摆寿筵,宫娥舞女翩翩献技,为赴宴的满朝文武助兴。有个小舞女,名叫彩霞,身患肝郁气滞之症。只因太后寿辰,不得不扶病献舞。

  她正在跳新演习的独舞遥拜时,忽然感到郁气上升,心慌意乱,舞姿也紊乱起来,咕咚一声倒在地上。太后厉声喝道: 贱婢,竟敢乱我宫仪,哪里容得,重杖四十,赶出宫去!

  第二天一早,康熙打扮成小太监和下人一块偷偷溜出官,看望彩霞。小皇上一眼看见她那双三寸金莲,脚脖子肿得足有碗口粗,她抽抽搭搭地说:万岁,我的脚迟早是保不住了,早晚也得被大夫给截去呀!

  康熙听了,长叹一口气说:如果你们不缠足,恐怕就不会这样倒霉了!彩霞说:汉族女人也不是生来就是小脚,是从小缠的,女人不缠脚,就找不到婆家,会被人耻笑。所以,就是再疼,父母也要逼着女儿缠小脚啊!康熙听了,默默地点了点头。回到宫里,立即下旨禁止缠足。

  链接

  臭名昭著的香莲十八名

  清朝有个叫方绚的,自称评花御史,又称香莲博士。对古代女子缠足一事从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题描绘,他关于中国女子小足的专著”——《香莲五观》把女人小脚按照品相高下做了比较细致的分类,即臭名昭著的香莲十八名

  比如,并蒂莲,大拇指跷起来的小脚;朝日莲,用后跟走路的小脚;分香莲,两条腿往外拐的小脚;同心莲,两条腿往里拐的小脚;缠枝莲,走起路来成一条线的小脚;西番莲,半路出家之莲,或根本没缠过的小脚。

  三寸以内小脚才属金莲

  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故而以莲花命名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

  为什么在前加字?这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修饰贵重或美好的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金莲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

  小脚迷们往往根据大小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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