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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建议立法,严惩虐待、强暴、拐骗妇女小孩的所有罪犯

最恨那些生养子女又不尽养育责任的狗男女。  还有就是那些虐待、强暴、拐骗妇女小孩的罪犯,一律枪毙!!!!!!!!!!!!!!!!!!!!情节严重者建议恢复古代凌迟处死的酷刑!!!!一片一片割死这些人渣。建议司法部门考虑 。支持的顶一下!!!!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562
已阅、顶起。
 
 

个人签名:

清华没上完
更多作品级别:州判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329
建议很好!但是楼主恨的两个换一下会更好!

更多作品级别:一级士官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283
这两项国家已经立了法,只是执行起来有问题。可能是因为没有针对法官枉法的法律,所以枉法的事太多了。大家还以为没有立这个法呢。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394
支持!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395
支持!

更多作品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1141
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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