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信息闭塞、信息不畅甚至孤陋寡闻,成为社会底层民众,亿万普通百姓的苦处。他们对政策知之甚少,甚至对与他们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信息也要么一无所知,要么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比如,我走访过乡村农民,询问他们对国家的粮食收购政策、补贴政策、义务教育政策了解多少,他们说得出一些,但很不全甚至一知半解,都是听村干部来解释和告诉。我也询问过多名城市的出租车司机,是否知道国家三年都对他们有过燃油补贴。回答都不一样,有的只领过一年,有的领过两年,而且各自的金额标准又不同。还有比如,有些是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有些地方还在延续收取。国家已经明确制定了收费标准的,但行政部门利用民众不知情的弱势,加价征收。最典型的就是前两年,国家明确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是20元,但不少省市的公安部门一开始居然按照50元/人收取办理,很多群众就这样毫不知情地交钱。
由此,我深深感觉国家虽然有很多的统一具体的政策,到了最基层和民众中,他们仍然有太多的不知情。很多重要的民生信息都被层层截留了。
你说,国有、民营、私营企业的老板、资本家们目的是赚取利润,我们对于他们向民众隐瞒重要信息、商机还可以予以无奈的理解,但对于人民政府的各部门机关、公务员机构不积极进行政务公开、不主动向民众发布信息,甚至还隐瞒民生信息,就难以理解了。
始终不大明白,我们国家的一般信息披露是否如同橡皮泥,尤其是对公民的知情权和投资人的知情权,想告诉你就告诉,想瞒着你就瞒着。我们不是要知道你那些内幕隐秘,我们只是有权知道涉及人民百姓自身利益的权益,是否受保护,是否被侵害。
——比如:国家安排的巨额民生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问题。每年中央财政支出中对中、西部地区各省的教育、卫生、交通、文化事业都有大量专项支出和转移支付扶持,那么当地的省、市政府为什么不可以把这些庞大资金的用途安排计划、分配方案、还有使用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通报给县、乡基层部门,以便报告当地广大人民,征求群众意见呢?
是认为自己对中央财政拨付资金的安排、分配很正确、很科学不需要征求群众意见呢,还是害怕信息披露后减少了官员自主的自由裁量权、不便于官员照顾人情关系分配资源、安排资金甚至进行权钱交易受到监督呢?
——比如:上文提到的各项行政收费还有税收问题。强势的行政部门、执法部门为什么就不可以耐心、详细地向民众宣传清楚、解释清楚呢。现实中,这些公安、工商、税务、卫生检疫、环保等等行政执法机构的大盖帽都是那么威严,有的是群众要自己去交钱,有的是执法部门上门来收,但都是一幅居高临下的姿态,说多少就是多少,普通百姓有几个敢质疑的?有几个敢反问的?
新华社曾经报道过家住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的一对夫妇双双下岗后,开了一间酱肉店。每月都被各级部门五花八门的收费,弄得苦不堪言!中央文件明确规定,下岗职工再就业3年内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但这对夫妻对记者反映:“各种收费算下来,得有几十种。粗略计算一年里,在免去工商行政管理费的情况下,共交纳各种税费合计约8000元左右,其中各种行政性收费约5600元,是税收的2.5倍还多。象排污费,人家一来就要1000块。我们就说好话,最后收了300块。消费者协会要让入会,交了90块,后来从广播上听说只要30块。工商局还来收了150块钱的微机管理费。派出所来收了20块钱的治安管理费。还有工商局、地税局,强行要求订阅多份报刊,而且1份还不行,要2到3份。”
行政部门的公务人员、执法人员为什么不把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的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或者耐心解释清楚呢。是不是越含糊,民众越知情少,信息越不对称,有关部门和人员越好方便地自行其是、自我做主呢?!
——比如:社保资金的安全性问题。到底亏空了多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自己内部是清楚的,全国社保基金亏空巨大,据说到了2005年底,仅养老金“空账”就已经达到8000亿元。象上海的社保基金,都是变成了特大案件,人民才知道是挪用到房地产领域损失殆尽,居然有上百亿的资金被挪用,有几十亿追不回来。还有广州、太原、浙江金华等市的社保基金都是等到出了超过上亿元的大案,才陆续犹抱琵琶半遮面地暴光冰山一角。而且上述各地挪用的巨额资金去向,很多都是投入房地产炒作。
我们所在的市、县(区)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每年如实向当地人民百姓通报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吧,毕竟是称人民为主人吧,毕竟这钱也是主人自己的钱吧,怎么公仆擅自用了都不要告诉一声呢!
——比如类似的,还有全国各地的人民群众的住房公积金呢,那也是天文数字的资金,我们不免担心,是否又有巨大黑洞在等待我们呢。最近新闻报道了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占用上亿元公积金一案近日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判李树彪犯贪污罪,判处死刑。你说,各市、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如果不经常自查、披露信息、引入外部监督,谁知道还有多少大大小小的李树彪呢?
综上所述的种种情况反映出:政府部门在政务公开、维护民众的知情权方面欠缺太多。长期以来,似乎有相当多的部分权力机关和官员们习惯了垄断信息权和话语权,民众知道的越少越好,害怕民众知道更多的信息,害怕他们凭借信息来维护权益、来据理力争。这实际上是庸碌无能的思维和表现。
依靠群众、信赖群众、相信群众难道只是领导报告里的漂亮话么?
我们的民众的确很善良,很老实。看不到应该看到的,听不到应该听到的,更不用说他们能够知道多少内幕和腐败机密了。
比如:在这一轮世界金融危机里,我们的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到底对美国的公司企业债券投资了多少,损失了多少。他们可以作为国家内部机密。以前他们都是国有全资,但现在是上市公司,我们公民不仅是储蓄者,很多都是投资者了,本来是应该有知情权的,但考虑到涉及我国金融企业的面子和国际声誉,我们就姑且容忍他们把这些损失连同应当追究的责任都笼统打包作为“中国金融机密”不予披露而是官府来个内部通报了。
但是前文所述的那些完全是和民众切身利益相关和紧密联系的政策制度,那些关乎民众利益的改革方案和征求意见稿,是没有任何理由不昭告于民、不通晓于民、不宣传于民、不解释于民、不示大白真相于民的!
其实正常的民生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是对人民负责,是尊重人民,而且有很大好处:
一是民众更加领会中央的精神,更加了解国家的政策,不是更有利于政令畅通、官民沟通吗?
二是间接进行了约束和监督,利于减少腐败行为。试想,每年要如实对公众披露,有关部门和人员的那些想打主意挪用、占用,还有那些相暗箱操作、胡乱收费盘剥、敲诈的心思和不良行为,自然就会紧张和减少一些!
民生信息不该瞒,应该阳光化。公民是国家主人,切身利益有权知。建议国家尽快建立起对国民的正常信息公开和披露制度!可以先从省、市开始,可以先从民生范畴的部门开始。这是尊重人民、落实以人为本的体现,也是政务公开、加快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要求,更是社会改革的具体良策和措施。
什么时候我们的报纸、广播电视会经常详细宣传各类民生政策和执行信息而不只是采访官员自夸政绩,什么时候我们的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大门边、院落的橱窗里、网站里对民生政策的通告、解释多过空洞套话的工作总结、成绩展示,什么时候我们的乡村的公告栏、告示栏总是及时地、通俗地详细登载着国家具体的利民政策、便民政策,那就是民众真正期盼欲闻的天籁福音。
让民生信息的阳光更透亮一些地照进亿万民众待暖的心房吧!
——中华网“特战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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