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被禁止了,并且是立法禁止。
 
和大家一样,记得在学校时,不只一次的学习过---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
“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政府,少数民族代表,军队等群体代表组成的”
“人大-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声音,行使立法权等”
 
既然,人大-代表了人民,那么,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百姓一定会知道要立这项法律法规
2. 百姓赞成订立这项法律法规
3. 所立法律法规有利于百姓
 
然而,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1. 百姓事先几乎都是不知道
2. 现在机制了一项有效的监督途径,百姓不赞成
3. 所立法律法规只对个别群体有力
 
以上实际情况有没有其他的解释呢?我尽量推断一下:
1. 难道徐-州人大-立法一向雷厉风行?
    或者徐-州人大行政-效率全国最高?
    (从官员出事到立法可谓一气呵成,响应速度令人赞叹)
2. 难道徐-州百姓对自己的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意思已经走在了全国之首?
3. 难道是官员一心为民,反而是我们这些百姓太“刁民”?
   
还是努力劝说自己不要有以下的想法:
1. 强加的法规,百姓没有选择,更不要说代表了-百姓
2. 一些人,一些群体不愿意接受百姓监督
3. 受益人群不是百姓,而是“不想见光”的人群
 
最后,我不明白,徐-州的立法事件是不是折腾?
 
号召全国-人大:“请向徐-州人大学习,人家是
想百姓之所想,
忧百姓之所忧,
行百姓之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