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某地政府提出,禁止人肉搜索。
这让人有许多想法了:
1、谁提出来的?
2、为什么有人提出要禁止人肉搜索?
3、人肉搜索对政府行为有什么影响?
4、人肉搜索对社会大众有什么影响与意义?
5、人肉搜索损害的是哪些人的利益?
6、人肉搜索是哪些人组织起来的?
7、人肉搜索形成的内外部条件?
8、为谁服务?
9、人肉搜索是否与法律、道德相违背?
10、如果人肉搜索被禁止,对当前社会会有什么影响?
如果我们回答了以上十大问题,人肉搜索是否应该被禁止,就很明了了。
我先来逐条回答一下:
1、谁提出来的:极少数的几个政`府官员,绝大多数的官员,虽然看到了,也无不可。那么,这只能说明,提出要求禁止人肉搜索的人是少数政`府官员,与广大人民群众没有关系。
2、为什么有人提出要禁止人肉搜索:既然有人要求禁止人肉搜索,说明人肉搜索影响了他们的利益,或干扰了他们的某些行为,让他们感觉不舒服。否则,是没有人愿意出来强出头,说一些不相干的话的。
3、人肉搜索对政`府行为有什么影响:政`府的行为是执政,按照当前更确切的说法,是执政为民。人肉搜索只是网民自发行为,与政府本无直接干系。但会直接反应当前多数社会民众的认可标准与意识,也因此会影响到政`府执政的一些行为,如速度、效率、结果等。
4、人肉搜索对社会大众有什么影响与意义:人肉搜索本就是网络上自发兴起的,是网民的自发行为,没有任何的强迫,而达到道德的直接干预,是网民通过网络申诉其思想、行为准则的方式与方法,是在现实社会中无法直接表达,转而在网络上直舒胸意,并希望因此而表示对社会、对政府、对某些人的行为的好恶,并通过自发组织公示某些不符合社会大众行为准则的人的一些个人信息,以达到影响个人不良行为的目的。这是一种网络自发组织对社会不良行为进行鞭鞑,社会美好行为进行赞美的行为。至今还没有出现自发对任何美好行为进行贬低,对不良行为进行褒奖的人肉搜索。
当然,如果有人利用人肉搜索以达到左右社会民众认识,也可能造成一定时间内的不良影响,但社会是公正的,等到发现事实相左时,其结果只会适得其反,使这些恶意人士更加受到社会大众的不能原谅。这是整个社会的道德的升华。
5、人肉搜索损害的是哪些人的利益:由以上说明,可能明显得出结论,受损害的一定是不道德的行为,而那些做着不道德行为人,则理所当然会受到直接的利益影响。网民不是政`府,没有执法能力,但他们利用手中的道德工具--人肉搜索,以表达到不良行为人的道德谴责,是利益语言与和眼睛制约不良社会行为的工具。
6、人肉搜索是哪些人组织起来的:人肉搜索是网络时代,广大网民自发的组织行为,没有人是组织者,组织者是全体网民。从某一个个案来看,有一个事端,但一切的一切,都是网民的自发行为,没有任何的强迫,因此,也不存在人们通常所认识的有组织的行为。自发进行人肉搜索的人们,也是在了解到某些不良行为人,在政`府一时还无法进行干预的情况下,自发公示其相关信息,希望通过网络以达到对其的恶劣行为的公示,使其无法安然进行其不良行为。因此,可以说,人肉搜索是无组织的。如果说有,那就是这个社会还存在不良、不公正、不道德的行为,使社会大众无法漠然视之。这说明,社会大众是有责任心的,他们通过人肉搜索对社会进行管理。
7、人肉搜索形成的内外部条件:人肉搜索是通过网络兴起的,因此,只有当网络非常发达,上网民众非常众多的情况下,才可能形成。这是外因。内因是中国人五千年的文化,使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心态成为每一个儒家文化熏陶下的中国人及其后裔的自发行为。且这种人肉搜索,从当前涉及范围来看,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中国国内,而是全世界范围内。如圣火传递期间,网民对国际反华势力中一些人士的人肉搜索,就是给出的住居国外的海外侨民反华分子,以及西方反华势力、人员、企业的情况。这些也都是人肉搜索。而满足外部网络发达条件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比比皆是,但真正能够形成此一行为的,也仅仅是中国。原因就在于仅文化的内在因素。
8、为谁服务:这个问题其实也很简单,为道德而发起,当然也是发道德服务,不为任何直接个人,虽然结果影响了个人。这是社会大众道德文化的集体体现。
9、人肉搜索是否与法律、道德相违背:从目前情况看,人肉搜索本就是社会大众的道德行为,因此不存在与道德准则相违背的情况。但可能局部存在与法律相左的情况。如因人为恶意行为利用人肉搜索干扰政`府,可能会在一定时间造成负面影响。那么这不能将责任直接推在人肉搜索之上,而得看政`府的执政能力,不能被人肉搜索这种社会行为所左右。因此政`府的执政行为,是建立在法律标准之上的,而非道德标准。至于恶意利用人肉搜索以期达到影响政府执政的行为,其行为本身已经构成违法,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但不代表人肉搜索本身就与法律相违背。
如果有人说,非法律途径途公布个人信息,建反法律上的个人隐私权。但另一方面说,某些人的某些不良行为,严重违反道德,如果法律不能进行干预,社会大众又没有其他补充方式进行干预,则其不良行为就变得无法无天了。而适当的人肉搜索,又是社会大众的自发行为,不对其直接构成侵犯,仅道德层面进行影响。我们知道,如果道德层面,连一个人的信息没有没有,也就无法起到道德影响的作用。如果法律进行干预,则是否是说,要用法律把道德之门关闭起来?这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吗?
从这个角度来考虑问题。这种仅仅是针对法律未能公正干预的不良行为人的信息公布,就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很好的道德审判。
10、如果人肉搜索被禁止,对当前社会会有什么影响?
按以上所述,如果人肉搜索被禁止,则社会大众的道德规范就没有了行为能力了。从中国五千年的历史看,防众人之口,甚于防川。如果你没有不良行为,何必要防。如果希望不良人肉,为何不能从自身做起,不做那些太过违犯社会大众道德标准的行为?
当一个社会没有了道德规范,仅有法律规范,这个社会可以肯定是畸形的,我们不能用法律把当前的中国社会引向问题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