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是什么矛盾的冲突? 它是一群失业者为了最后的生存挣扎,不得不在街头摆摊,因而与维护市容市貌的强势部门城管发生的冲突。
眼 下,失 业 人 员 大 增 的 情 况 下,如 何 规 范 城 管 的 言 行 ?!
一而再、再二三的城管打人事件,足以印证网络对“城管”的恶解及“做人不要太城管”、“ 流氓和土匪都当了城管”不是空穴来风,充分暴露了城管执法的野蛮及民众对城管的超反感,也反映出“打人”仍是目前城管执法的顽疾,是个需要动大手术才能根治的社会之癌!
城管打人不是新闻,城管不打人才算新闻。城管将人打伤或打死,当然得同其他公民一样,承担民法、刑法等诸多相关法律责任。但在现实中,有多少城管惧怕现行的法律,又有多少城管承担了应有的责任?
眼下,全国各地规章条例对城管执法都作了相关规定,但禁止“城管打人”则鲜有提及。或者有些城市有所约束,但真正执行起来却没了刚性。如果不是这样,某城管副局长怎么会指责拍摄城管打人是“多管闲事”呢?其暗示性不言而喻。
在尚不能取消城管机构的情况下,要想让“城管”真正地回归城管角色,要么现行的法律对暴力执法者进行严厉惩处;要么“重复立法”,明文规定“城管打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以压缩行政处罚的发挥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