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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事件”调查组颠倒黑白!袒护地方!

 交警出面调解 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2月7日19时38分,“110”指挥中心接到杨坤报警,按照“三台合一”的规定,通知交警中队值班民警杨晖与滕立出警。杨滕二人到达医院后,要求杨坤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因杨坤称未带在身上,遂将杨坤及女友带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后经杨坤亲友杨秀喜、白奎担保,杨坤携女友离开交警队。
  
  2月8日中午,事故双方及亲友在县交警大队龙江、杨晖、滕立等人主持下进行协商调解。田凤云一方一直要求赔偿1万元,或者让田媛媛住院直到完全康复再结算。杨坤一方认为赔偿过高并希望能一次性了结。后经白奎从中撮合,达成一次性赔偿8000元(不包括医院已交的1500元)的协议。最终杨坤拿出8000元现金当场给了田凤云,并签了协议。
是这样的情况,为什么后面又说杨晖处置不合法,对其停职审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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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在某地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我驾车转弯,右边是山,左边是崖。刚转了半个弯就发现我对面有一小女孩骑自行车迎面逆行而来,近在咫尺啊!她的旁边是一辆越野车(小女孩是躲避身后驶来的越野车才骑车到逆行道的)。我于是先紧急刹车,避过越野车后向左打方向。后视镜把小女孩扫倒在地(东南面包车后视镜是长出来的),外观看是膝盖和手肘部皮肤擦伤。当时小女孩起来推车要走,并且哭着向我道歉。我没有让她走,建议让她和我一同到医院检查一下,她不肯,说没事,一直道歉。我怕以后出事麻烦,于是一边打122报警,一边让同行的其他车先带小女孩去医院(附近镇子)检查伤情。一小时后交警赶到,勘察现场后赶到医院询问小女孩事情经过并检查伤情,结论是我无责,小女孩也没事。后小女孩的家人和亲友赶到,要求去好一点的医院给女孩检查。于是交警让我带小女孩及其家人去县医院。赶了60里山路后到达县医院已经是晚上,经过县医院医生检查后,医生说没事,只是皮外伤。小姑娘家人不干,说不成,要住院观察,于是我同意了。他们见我同意住院,又称要我赔钱,接下来整个过程和杨坤的极为相似。交警也说:“农民可怜,你就赔点钱吧,我在事故鉴定书上写你的全责,你找保险公司赔吧!不然这些人闹起来麻烦....”看着小女孩家人不肯善罢甘休的样子,于是只好照他的办法,除医药费外又赔了些钱才走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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