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了贵州省习水县,这半年来有关“老师强迫学生卖淫”震惊中!!!震惊的是涉案人员有司法干部、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
更为震惊是,被胁迫卖淫的是未成年的学生!
看到这些,作为一个30多岁的成年人,我 除了震惊之外,就想骂人了。看看涉案这些人,都是个什么东西,都是披着为人民服务的外衣,的地方政府的公职人员,干着禽兽不如的事情。
你能说他们不懂法律吗?不能吧?你能说他们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和自己糟蹋的孩子的前途,还有受害孩子的家里人的感受吗?我想,他们都应该知道的,但是他们还是做了,为什么呢?答案我现在看就两个字“畜生”很简单他们的行为就是 畜生行为。
普通的强奸案件,不能是死刑,但是身为地方政府的公职人员,藐视法律,做出这样禽兽事情,应该枪毙。应该痛痛快快的啦 出去枪毙,是 所有参与的人,都要枪毙。
出现这样龌龊的事情,我看,当地的主要领导,应该负责。
这群畜生,只有拉出去毙了,才能解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