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A、医疗、住房等个人帐户的基金。平均工资为工资总额除以单位的年内(季度内)平均职工人数。
工资总额是指这些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例如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