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乐山市沙湾法院非法产品(320号判决书)
 

《(1997)沙民初字第320号判决书》是一桩腐败报复案,是一桩法院腐败案。

 

概况:

刘明江:1991年利用水运局勘察设计处主任身份強占自已的部下、同学全一丹的老婆李世玉被局党委徹职调离(未走),1992年11月新局长江洪上任,1993年2月重新任命刘明江为勘察设计处主任,同时改制为建筑公司刘明江为总经理。

 

卞明全:水运局勘察设计处职工(工程师)1993年3月14日被刘明江无故开除,当年53岁,从止流落街头过着流浪生活。

 

刘明江当经理后,从局长江洪手中接手约4000万基本建设任务,刘明江负责修建。

 

一、刘明江的发家吏

 

由于刘明江的本性(刘常自述:我想要办的事没有办不成的,我想要得到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由于江洪的重用,刘明江重登宝座后对公司进行了一次大清洗,清洗前原有职工17人,清洗后约6人,刘明江将公司占为已有,刘明江从公司出世到灭亡仅5年时间承担约4000万元修建,刘明江从公司出世到灭亡5年内侵吞国有资产上百万,偷走国家税金上百万,(实交3万多)

 

5年内;刘明江用5万元买下全一丹老婆李世玉,(党委错了,刘明江对了)由于有了小老婆,用两套房子(沙湾水运处一套、乐山老干部活动中心一套)、现金一万多元与旧老婆禹云秀离婚、给儿子买汽车、给儿子开办商行、给儿子买一套房子(沙湾乡镇企业局)、给女儿买一套房子(乐山嘉洲宾馆附进)、自巳在水运局买一套房子,不说现金有多少,就这些财产靠工资收入取得是不可能的,自然非法收入来源于国有资产,刘明江当经理前常与席永清等人借钱度日(因子女无工作,老婆家庭妇女)5年后刘明江成百万富翁,刘明江发了!!!

 

二、江洪的发家吏

 

    1992年10月江洪新任四川省大渡河木材水运局局长,江洪上任时,当年全局固定资产约一亿五仟万左右,沿江库存木材约40万立方米(实为流动资金),全局职工4500人左右,分佈在长达一千多公里大渡河沿线从事自已的本职工作,该局具有点多战线长之特点,属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

 

     1992年12月江洪上任时隋改革开放的洪流组织全局性的万人大会,发表就职演说,会前网络了一个香港人王文均(江的干爹,名借实送150万元给王文均),江、王在万人大会上互相吹捧、互相抬举、江洪说什么王先生是一个跨国大公司大老板,在国际上有极大的影响力和实业,王先生这次来我局是投资,是帮助我们搞发展,,,,,台下一阵掌声。王文均说什么:江先生很有思想,能力很強,是中国一位杰出人才。互相吹捧后,江洪说:因工作需要领导派我来担任局领导,我要和大家一起把水运局变个样,我要在三年内把水运局固定资产翻一翻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如果达不到这个目标你们往我脸上吐口水,(如此政客)台下一片掌声。

 

   江洪凭着库存约40万立方米木材(全局4500名职工不干活足够十年开支)、凭着水运局的雄厚固定资产(1,5亿)凭着水运局是国家创税利大户有功这块金字招牌、凭着市委书记是他的老挑、凭着提拔重用他的林业厅厅长的权势、凭着他哥哥是市工行副行长。随改革开放的洪流一方面大量销售木材(实为内外勾结设施木材转移变国有为私有),另一方面利用固定资产从银行套取现金,大量投资兴建几十个企业在四川省成为一代名流,但是这批企业从筹建、建设、到生产才5年时间,由于江洪的贪心和善用权术到1997年绝大多数企业变为一片废墟,江洪成为风云一时昙花一现人物,(企业没有了,江洪肥了,职工哭了)就这样广大职工用血汗创造的家业(固定资产);满着上级积蓄下来的私方钱(40万立方米木材),被江洪洗劫一空。据水运局报刊刊载我局还倒欠国家2亿7仟万贷款,水运局负债累累。

 

  2004年11月18日江洪之子江夏(约26岁才出学校)成立四川省九龙县巨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4月20日江夏在甘孜洲九龙县工商局注册,(注册号513324000000403)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玫仟贰佰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玫仟贰佰万元人民币,从事水电生产,公司与石棉县电信局魔志鸿(股份10%)(本局xxx股份占15%)合资2亿元新建九龙县二台子电站(装机容量4万千瓦小时据说需4个亿),江洪任常务副指挥长,自然江夏就是总指挥,江洪父子股份占75%。江洪既是国有企业领导又是一个私人大老板,江洪初到水运局时光杆一条不到十年变成了当今富翁,江洪家成了当今富豪家。江洪发了!!!

 

三、江洪、刘明江无恶不作

 

刘明江本来因兽性发作而名落深山,江洪将其护上台后首先无故开除卞明全,为了合法化理了卞明全143页黒材料,上报三次要开除卞明全,尽管江洪八方游说,开除算了!开除算了!但无人签字,我被刘明江开除后因无生活来源,我把问题反映到省林业厅,厅里派了一个工作组下来调查,查账时工作组当着我质问会计张世隹;钱到哪里去了,就我们林业厅直接汇到你们账上的钱就是二仟多万,还有局里汇给你们的钱,几仟万元到哪里去了,这么多钱职工没有饭吃,会计说:一切刘经理作主,工作组说:工程不干了,停下来等待处理。就这样局长江洪不得不下令撤消建筑公司,所有账本全部查封存入水运局档案室,人员分散,我被安置在沙湾造林处,江洪表面上把我安置在造林处工作,背后与刘明江叫造林处主任裴跃到沙湾对面鱼船上吃鱼火锅,叫裴跃不安排我的工作。我本来想通过向上级反映能有一个工作,挣点稀饭钱,哪知道又倒饭了。由于我把问题反映到林业厅,建筑公司被撤消,堵截了他们的生财之路,常寻求机会要置我于死地,1997年9月2日卞明全由于经济困难经中间人陈永东介绍与刘文忠达成了一份《转房协议》事情传开后刘明江5号晚上到了公证处主任刘波家就如何整治卞明全进行密谈,谋划了一桩惊天奇案——法院劫案。该案以房产证涉假为借口,安排公证员赵倩之父辜正才为律师代理刘文忠起诉(前任法院院长),再安排妹弟法院民事庭庭长谢东平(刘明江的搭档,附:一个农村妇女的诉状)代表法院做判决书、指挥执行庭王平实施暴力、对卞家实施铲草除根。在刘明江钱的作用和指挥下,《1997沙民初字第320号判决书》浮现于世。我们见判决书后质问判决书上签字法官张丽,他说:不是我要这么判,是庭长谢东平要这么判,他要整你们,我只不过是一个办事员,对不起。有钱能使鬼推磨,可见江洪、刘明江之歹毒!法官心之黑!

 

 

 

川省乐山市沙湾卞明全

 

 

2009年4月13 日

 

 

电话13551114710

 

0833 295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