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当代中国的爱国
我想首先要让人承认这是“国”,才能让人去爱。其次是弄清楚爱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否则一切什么都免谈。
何谓“国”?犹太人和以色列国的立国历史会很好地说明这个问题。即灭一个“国”如果不能将其历史文化在国民的脑海中抹掉,就不能说这个“国”消亡了。曾几何时,泱泱中华曾被蒙古人和满人所霸占,可是灭的却不是我中华“国”,而是蒙“国”,满“国”,被中华文明给灭绝同化了。
“国”就如同父母一样不能选择的,与生俱来的,是我们之前一万甚至更长以来无数先人智慧的结晶,我们从出生的那一刻始,我们无不浸淫在其中,生根、发芽、长大,如同阳光、空气、水之予我们。承传了中华文明的每位“国”民心中都有这样的一个“国”,无论他在那里,无论是什么时候,我们都会别无选择地运用她智慧,并将这种智慧文明自然的无条件的承传下去,一代又一代,直到永远。
所以我们说,自然地无条件的传承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明,每个方方面面,并不断改进,与时俱进,就是爱“国”。因为我们每一位都恩泽于中华文明,爱这“国”是无条件的,是判断是否爱国者的根本条件。
在这里要说说爱的绝对性和爱的相对性。凡是与生俱来,别无选择的,因她们的存在才有我们的,是我们之所以存在的因由的,如阳光、空气、水、大自然、父亲、母亲等。我们对她们的爱要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国”就是这样的东西。而爱的相对性就是可选择的,不能互为因果关系的,如:兄弟姐妹、夫妻、朋友、社会组织等,下面所讲的国家具体形式也是属于这个范畴。
国家的具体形式,就是应用“国”这种文明,维系“国”这种文明,发扬“国”这种文明,传承 “国”这种文明的组织,以组织的暴力作为以上保证的区域性组织。国家的具体形式就是为全体的国民的爱“国”服务的,违背了这个根本宗旨,这个国家形式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理由。所以具体形式的国的一切首先是要为全体的国民服务,才能要求全体的国民也爱你这具体的国家形式。因为国家的具体形式和我们每个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我们对他的爱应该是互相的。
如果你用炽热的感情去爱一块冰冷的石头,我想那不叫爱,相对性的爱是要互相交流的,不可能是无条件的。假如是无条件的,我想是中了邪。“我爱国但国不爱我”;又如印尼华侨说:我现在需要“国”爱,可“国”却无动于衷,教我如何去爱国,“我”所不存,爱也不在了。那是“国”(具体形式的国)与“我”之间的爱存在相对性的问题。没有善意的交流也不存在爱,国不爱民民如何爱国?
如何实现国爱民,民爱国呢?我想首先是彼此善意的沟通,国家要尽可能快速的负责任的回应每一位国民的诉求,无论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坦承交流,把问题解析清楚、讨论清楚,我想中国的老百姓是最讲道理的。国家应根据其中这些合理的诉求不断地改进我们的工作,修订我们的法律、法规。执政者就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来爱全体国民,为人民服务。每位国民通过指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法律法规来表达爱国。如何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呢?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极其重要的具体问题,有待系统的研究。如何沟通呢?就是毛主席说的百花齐放,百花争鸣。
几千年的中国历史,民爱国的中华儿女数不胜数,可国爱民的历史和事件屈指可数。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国”和国家形式的根本目的不一致。如果国家的形式能做到,应用“国”这种文明,维系“国”这种文明,发扬“国”这种文明,传承 “国”这种文明 ,我想这样的国才是我们都承认的“国”。
所以最后我说,现阶段的爱国者就是将“国”和国家形式的根本目标统一的人,是要求国爱民或实施国爱民的人。
酒醉的红孩儿(wd8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