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任志强发表博文《白菜与房价》。文中写到,“三十年前住房约300元/平方米(有人说那时分配住房没有价格,但房子不是天上掉下来的,300元/平方米是基本造价),可换15000颗白菜,而今按5000元/平方米(统计公布的全国住房平均房价2008年是3919元/平方米)算,可换2500颗白菜。或者说每亩生产的白菜量与房屋置换量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与工资收入并未发生巨大变化。三十年前28.6元/月的工资能买1430颗大白菜,今天2860元/月的工资还是买1430颗大白菜。可见这其中的房子的价格比对应工资与大白菜都是在降低的。无论如何,这种价格的变化都是事实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一种事实存在。”
 
 
但是,细读这一段话除了凸显他任志强硬拗之外,还透露其所谓的道理不过牵强附会,东扯西拉的一堆大垃圾。实在是想不明白,一个本应该身先士卒为普罗大众谋福的人,短短的30年竟然就变成了这样一个为己之私而不讲道理、强词夺理的横蛮之徒。
 
姑且,就按其所言的30年之前住房是300元/平方米基本造价,但那也不过是政府和单位为国民垫付的住房成本,而不是老百姓住房所必须支付的金额。你任志强作为一个堂堂的地产大鳄难道连这点区别也搞不清楚吗?为自己的一句话的对错,真的有必要搞这种偷换概念的小人行径吗?
 
更可笑的是,他说,“三十年前28.6元/月的工资能买1430颗大白菜,今天2860元/月的工资还是买1430颗大白菜”。不说,30年前绝对多数职工的工资都超过28.6元,今天又有多大比例的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超过了2860元/月。(新华网4月9日报道 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月平均工资为2435.75元。)就按其说的2860元/月好了。单看30年前职工工资买的无毒绿色大白菜数和今天员工工资买的有毒大白菜一样多,就让人感慨万千了。
 
 
这30年,看来真的是白干了。
 
 
任志强时刻不忘的30年的进步和辉煌,被他自己在《白菜与房价》的对比中,彻底地显现了其本来的价值。这是让每一个人都想不到的。
 
抹黑的仍然难掩其俊俏的原型,涂粉的却改变不了小丑本质。估计这也是出乎任志强的意料之外的。
 
也许,是该欢迎任志强先生的对比,因为不但能从中找到道理,还能从中发现真实的历史和现实。这是远远超过读报所能得到的收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