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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网友们需要注意的几个不要被误导的问题!转

 邓玉娇案,网友们需要注意的几个不要被误导的问题!
[ 忧国忧民的虫 ] 于2009-05-18 21:36:26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1、不管玉娇有没有抑郁症,不影响一个公民实行正当防卫的权利。
2、不管是修脚刀或者是水果刀,不管刀具属于单位还是个人,因为不属于管制刀具(即使属于管制刀具),不会改变正当防卫的性质。
3、有人总是想把公众的视线误导到“防卫过当”“过失杀人”上去,其实,如果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能很容易的看出来,玉娇面对三个壮男人,而且是在2次被按倒在沙发上的同时,实施了防卫措施,邓贵大三人之前有要求“特殊服务”的前提,同时又对玉娇实施“按倒2次”的行为事实,如果这都不能构成“对人体构成严重威胁”的强奸,那么请问那些误导舆论的“人们”:你们是在哪国接受的法律教育?你们是不是要为那个扒上树偷窥而被判强奸罪的人翻案呢?
 
 
 
转自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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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转贴,如需跨省追捕,请联系原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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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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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谢绝跨省抓捕,歌词来自网络!
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
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
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
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
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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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着敌人的炮火
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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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
前进!
前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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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领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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