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欣屏) 5月18日中午,巴东县公安局在互联网上通报了“5.10”案件的一些细节和警方的处置情况。
警方通报说,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情况通报中,巴东县公安局强调说,他们将秉承“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客观公正办理本案,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巴东县公安局称,现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
我不想说,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巴东县公安局在案情介绍上反复无常。巴东县公安局在互联网“5.10”案件通报中已经说了,截止目前,巴东县公安局先后3次向媒体发布了案件信息:5月11日,本局向《长江巴东网》提供了案件发生的基本情况,该网站于5月12日11时34分发布了该信息;5月14日,本局相关人员应恩施电视台《今晚九点半》栏目的要求,通过电话简要介绍了案情;5月15日,本局相关人员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采访。除此之外,本局未接受其他任何媒体和个人采访,亦未向其他任何媒体发布过本案信息。媒体及公众从不同视角对本案的探访、报道、叙述、评论等均不代表本局意见。尽管众所周知在中国大陆诸如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之类的案件,好象没有哪家媒体敢捕风捉影胡编乱造。不过既然巴东县公安局在通报中变相地说有,那我们就等待这些“捕风捉影”的媒体给个说明,或者等待中宣部揪出这些害群之马。
不过,尽管巴东县公安局在案情上已经“验证正身”,但巴东县公安局在案情的定性上,却超出了一个普通老百姓我的基本社会价值。因为孤陋寡闻的我实在不知道“异性洗浴服务”到底是啥性质的服务和消费?!拿着钱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并两次把人“推”倒在沙发上,“索要”异性洗浴服务到底算个啥?
从1949年10月1日当毛泽东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我就知道,逼良为娼的历史就从中国大陆消失了。巴东县公安局显然非常了解并坚持着这个常识。我也是。我相信那早已经成为历史,60年前消灭了,30年来也从没复发。博客中国有一博文《不杀邓玉娇,老子还敢嫖吗!》。看来保护“异性洗浴服务”诸如此类的服务及其“消费”环境,巴东县公安局做得的确是很不错。否则,一个弱女子拒绝提供三个官员“索要”的异性洗浴服务何来的巴东县公安局定性的故意杀人?
巴东县公安局办过强迫妇女卖淫罪的案子吗?我想是没有。至少这一届领导班子没有办过。我是这么猜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