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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反抗强奸被送进精神病院,还有法律吗?

中华好女子邓玉娇,代表无数一身正气的古今女子,是具备勤劳、进步、自尊的中国人民的典型代表,试想,当年日本鬼子侵略我中华大地,一次次的侵犯我们的疆土,奸辱我无数姐妹,血仇未报!和今日之三个强奸未遂者的屡次意图强奸行为何其相似!难道我们反抗外来侵略有错?如果没有那么怎么在中国土地上反抗强奸就是故意杀人?难道日本鬼子又回来了?无比气愤,巴东对于女性来说变成了最不安全的地方,不能反抗强奸,反抗就被送进精神病院,这就是事实!坚决粉碎无耻的特权强奸未遂犯!


更多作品级别:少校等级12等级12等级12积分:11989
中国政法大学滕彪: 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a、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b、不法侵害正在进行;c、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d、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这样,很明显,邓玉娇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是不是防卫过当呢?上面的条文接下来有一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强奸者采取防卫时,具有“无限防卫权”,因此邓玉娇的行为绝不是防卫过当。

更多作品级别:少校等级12等级12等级12积分:13482
全人类都没事干了!就只有一件事邓玉娇案,真是太可笑;了!!!!!!!!!!!!!!!!!!!!!!!

更多作品级别:六级士官等级8等级8积分:2708
? ? ? ? ? ?

更多作品级别:上尉等级11等级11等级11等级11等级11积分:9298
..   唉!

个人签名:

反对新的文字狱!
更多作品级别:六级士官等级8等级8积分:2996
 
 

更多作品级别:州吏目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166
支持楼主!
更多作品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820
正确支持楼主

更多作品级别:额外外委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170
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了.难道老百姓真的就只有"以头抢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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