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网民,我们并不了解邓玉娇案的实际情况,更不能给邓玉娇案定性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邓玉娇是杀人犯还是抗暴英雄,但巴东警方几次案情通报的前后矛盾,却使我们对此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心存疑虑,为什么案情通报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案件的最后结论真的是刑侦的结果吗?
1、以故意杀人罪立案,邓玉娇不是为了保护自己也不是在反抗中失手或有精神疾病不能自控而杀人,而是故意杀人,在杀人案中故意杀人是最严重的,故意杀人的最高刑罚是枪毙,不仅不可能是正当防卫而无罪释放,连防卫过当或过失杀人这样能减轻刑罚的情形都没有,投案自首也有待确定。
2、案发在场人员前后变化很大,一起去要求服务的人有的不见了,原来没有的人(服务员)出现了,这个变化对案件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3、由按倒变成了推座,结合上面的第二条,使死者意图强奸,而邓玉娇杀人是为了防卫被强奸几乎成为了不可能。
4、刺杀死者的动作原来没有说,现在明确了,是被推座后站起来,再拿刀去刺杀死者的,这就使得故意杀人成为了可能。
5、第一份报告死者连中三刀,两刀致命,第二次通报加了一刀,变成了四刀。
这些变化,被广大网友所质疑:是刑侦工作上的失误还是故意歪曲事实?这个案件不是一个简单的杀人案,当事人有的就是执政当局的人员,案件所连带的一系列管理上的问题也将问责执政当局,由当局自行进行案件的审结是不是会影响到客观公正?是不是有必要由与此案完全没有牵连的第三方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审理?
我们拭目以待吧
您的帖子被云淡风清-于2009-05-21 16:29:21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