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局长在接受媒体时,明确表示,客人提出的是“异性洗浴服务”,而不是色情服务。如果是色情服务,那么邓玉娇就是正当防卫。如果是“异性洗浴服务”——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这是违法行为,既然邓大贵没有违法,那么邓玉娇的行为就不能是正当防卫,那就只能是有意行凶——那么就可以重判——但判死刑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要最高法院核准,如果最高法院介入,那么他的这个“异性洗浴服务”能不能通过就很成问题!
最新消息又说,邓玉娇没有被强奸,那么按照这位人的意思是不是说,当我有强奸你的意图时,你不能反抗,而只能脱了裤子等着我强奸以后,然后才可以防卫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