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刷新 上页 下页
中华网论坛10周年 活动专区
跳转到
楼主

请看一个高人对邓玉娇案的分析,小弟佩服得五体投地

巴东邓玉娇一案的法律考量

巴东邓玉娇一案引起了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强烈关注,一时间扑朔迷离,议论纷纭。有人鞭笞娱乐场所寻欢官员,有人同情贫家女邓玉娇,但是不管怎么说,由于该案中发生了伤亡人的事件,它就是一起刑事案件,就是一起法律事件,就应当对该事件进行法律考量。

判断犯罪是否构成,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犯意,其次要看行为人是否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

依据巴东警方的三次案情通报和答记者问,我们对邓贵大、邓玉娇的行为进行法律考量。

一、邓贵大行为已经构成故意强奸(未遂)。

1、邓贵大具有强奸邓玉娇的犯意。这个犯意是由嫖娼-强制侮辱妇女-强迫性交易(强奸)演变来的。

黄德智、邓贵大、邓中佳三人进入娱乐城异性洗浴服务区,黄德智首先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即性交易的暗语),尽管警方在三次通报中改为要求异性洗浴都不能改变黄德智等三人的意图。此时,黄三人均具有嫖娼意图,属轻微的违法行为。警方在答记者问中称,邓中佳无违法行为是不确切的,尽管邓中佳的违法行为轻微,但不能说无违法行为。

邓玉娇在服务区洗衣服,表明自己不是卖淫女,不提“供特殊服务”。身份表明清楚。黄得智责问邓玉娇不提供特殊服务你在这里干什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很清楚邓玉娇站在合法、正义的一方,黄德智等人站在违法、邪恶一方,而且有明显的逼良为娼意图。警方在通报中,将该阶段称为“口角”、“争执”,立场是不符合警方的立场的。

邓玉娇离开服务区,走入服务员休息室。避开了三位不良之人,无疑是保护自己,息事宁人的正确行为。可是黄德智、邓贵大跟入休息室,称,自己有钱,就应该得到服务,并且用钱扇击邓玉娇。此处,黄德智、邓贵大追、逼、用钱扇击,明显具有强迫性交易的心态和行为,纵使强迫性交易的对象是卖淫女,在卖淫女不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黄德智、邓贵大二人具有强奸的心态和目的。但是,此时二人未着手实施,尚不够成强奸(未遂)。但黄德智的追逼和邓贵大的扇击,在这一阶段,确定为强制侮辱妇女的犯罪行为是不过分的。

2、    邓贵大已经着手实施了暴力强奸(未遂)行为。

“邓玉娇称,有钱也不提供洗浴服务,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邓玉娇面对黄德智、邓贵大二人的犯罪行为,采取回避、保护自己,无疑是正义的,而邓贵大实施了拦、按(后警方改为推坐、推到),联系前面分析的其已有强奸犯意,邓贵大的行为应该构成故意强奸(未遂)行为。且在,公共场所、多人面前,性质更加恶劣。

邓玉娇仅仅就是表明了自己不是卖淫女,不提供 “特殊服务”,有钱也不服务,两次回避,邓贵大为什么强制邓玉娇,不让邓玉娇离开呢?结论只有一个,奸掉此女。除此之外,谁也拿不出任何理由了。

警方在答记者问中谈到,房间短、沙发小,认定是推倒或推坐,言下之意,邓贵大不可能实施强奸犯罪。

且不说照片上显示,室内有一个双人沙发和一个担人沙发,将邓玉娇强制在沙发上是哪个沙发上未说清,纵使在单人沙发上强奸完全可以发生,推定在小沙发上不能实施强奸这不是笑话吗?。联系到邓贵大被刺的部位,应该是邓玉娇被邓贵大按住更符合事实。否则,无法解释邓贵大在被刺时,双手干什么去了。

警方在答记者问中谈到多人在场,言下之意,邓贵大不可能实施强奸犯罪。警方可能把强奸犯罪简单化了。报载,一外国人就是在一宾馆值班室当着另一服务员的面,强奸了一名服务员。报载陕西某县副镇长、村支书、派出所长三人在饭店的雅间,看到女服务员漂亮,一时性起轮流强奸了女服务员。东北街道边,一男子强奸了一孕妇,周围围观的有数十人。至于长途客车上、火车卧铺车厢里强奸案件发生也不止一起。怎么能推论有人在场,酒后的邓贵大就不能在女性尊严得不到保护的特殊场所实施犯罪呢?!况且在邓贵大两次实施推按邓玉娇的行为时,两名在场的女服务员并没有过制止行为。反过来说,在人多的情况下,邓贵大不可能实施犯罪,那邓玉娇同样也是在那么多人面前,又怎么能实施犯罪呢?

二、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1、前述邓贵大的行为构成故意强奸(未遂),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邓玉娇的行为就构成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邓玉娇的行为不构成“假想防卫”。

警方称邓玉娇是“假想防卫”,故涉嫌故意杀人。即邓玉娇在邓贵大不是或者不可能强奸的情况下而误认为邓贵大要实施强奸而采取防卫措施。

邓贵大在强迫邓玉娇性交易的犯意明确而邓玉娇明确拒绝并欲逃离现场的情况下,实施拦截、推按的行为,正如前述分析,邓贵大已经着手实施了暴力强奸(未遂)行为。警方推断邓贵大不可能实施强奸是理据不足的。房间短、沙发小、人多都不足已解释邓贵大拦截、推按的目的和意图。有人会说,邓贵大没有实施扒衣服的行为,认定强奸(未遂)有点牵强。有点刑侦经验的人知道,对于处在青春期的女性,犯罪分子实施了身体推按、揉磨行为后,被害女性会产生性生理反映而反抗减弱或放弃反抗,这是女性的生理特点所决定的,要不然刑法就不会专为保护妇女身心健康而设立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女性反抗强奸犯罪的最佳时机正是在罪犯尚未接触女性身体时。

3、邓玉娇的行为不构成“防卫过当”。

我国刑法为了打击严重犯罪,保护受害者,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五类严重犯罪允许超出正常防卫限度。

4、邓玉娇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案中,邓玉娇持水果刀乱捅,目的是阻止邓贵大、黄德智接触自己身体,进而强奸自己。如果邓贵大、黄德智不靠近、接触或中止了行为,致人伤亡的后果就不会发生。依据警方的通报和答记者问,没有说邓玉娇是在邓贵大、黄德智停止实施行为时,邓玉娇实施刀捅的行为。

三、对警方的法律考量。

1、    三次通报和答记者问内容差别很大,极不严肃。

作为司法机关对社会公布案情,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岂能信口开河。一会说要求“特殊服务”,一会又说要求“异性洗浴”。那么人们要问,黄德智的原话是什么?我想决不会是警方第三次公布的“异性洗浴”,因为“异性洗浴”不是日常用语。

2、    第三次通报意图改变案件性质。

第二次通报是警方的宋副局长发出的,宋副局长决不会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向社会发布案情通报。那么第三次通报与第二次通报改动很多,明显降调。人们有理由怀疑办案意图。警方的职责是全面侦察案件事实,力争最大可能还原发生的客观事实。而不是随意改变案件真相。

3、    对邓玉娇按精神病处理不符合常识。

谁都知道只有不能辨认、控制自己精神病人才不负刑事责任。而抑郁症、心理变态类的精神病根本不存在不负或减轻责任的问题。将邓玉娇匆忙关在精神病医院,并且固定在床上,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做法不符合常识,让人难以理解。就是鉴定出邓玉娇患有抑郁症对本案没有任何意义。

4、    对本案提级管辖或异地管辖是必要的。

当地发生这样案件,说明了警方对娱乐场所管理不善,影响了当地警方形象和政绩。必然会牵出娱乐城经营者组织卖淫的案件,拔出娱乐城组织卖淫的萝卜,又会带出多少泥?最低野三关镇派出所是有管理责任的,而邓玉娇的母亲又是该派出所的炊事员,所以邓玉娇母亲的做法又引起舆论关注。公安局长兼任了政法委书记,对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有制约,警方第三次通报又是该局长发布。等等,对本案提级或异地管辖十分必要了。

请尊敬的版主放行,谢谢。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672
注册中华网已有5年,看尽了人间的悲喜,期间热血沸腾过,也心如死灰过,偶然发现所有曾经轰动网络的重大事件,每到星期一中华网的舆论导向必然出现转折,像火炬事件,杨jia事件,家乐福风波,哈尔滨衙内事件,还有这次的邓yujiao 事件,甚至包括中华网最突出的现象——z派与y派之争,虽然大家都知道中华网拥毛派占绝对上风,但反毛的帖子往往也会在星期一特别猖獗,让人忍不住猜想,中华网的星期一,到底怎么了?
    开口闭口中华要崛起,开口闭口要稳定要和谐,开口闭口沸腾的民怨是受wangte轮子鼓动,腆着一副ZF卫道士的嘴脸教训网民,仿佛天下皆醉而你独醒,但你们忘了mao主席的一句话:高贵者最愚蠢,低贱者最聪明,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所谓wangte和轮子的所作所为能促进国家政体改革,司法公正和消除腐败,能和我们站在一起与这个社会的丑恶现象斗争,就算他别有用心又有何妨?如果有一天,经过我们的努力,这个社会风气清明了,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了,我想没有人会吃饱撑的混轮子当wangte,他们没有存在的土壤,自然也就销声匿迹了。
    wangte轮子,穷人富人,百姓官员,几者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波谲云诡。有人理解为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斗争,有人理解为国家之间的博弈,但这个世界最根本的矛盾是阶级矛盾,尤其在现在的中国,这个矛盾无可回避并且空间尖锐,这是关系我们的祖国今后是崛起还是衰败,是和谐还是混乱的根本问题,由不得半点马虎。官视民如草芥,民视官如寇仇,这个现象明明白白的摆在大家面前,谁也无法视而不见,你可以要求广大网民跟你们一起歌功颂德,吹嘘拍马,继续温水煮青蛙,等到这个社会病入膏肓,再现晚清腐朽衰残,恐怕大家都悔之晚矣!

个人签名:

归来且对春风卧,醉看浮云醒看刀~~~
更多作品级别:三级士官等级5等级5积分:613
ding

更多作品级别:六级士官等级8等级8积分:2629
强烈支持,不能让巴东这一群小人来参与这个案件。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29
分析的好,有事实,有推理,请枪手高人们来分析分析。现在有人在转移视线,把矛头转向屠夫、律师的身上,是什么目的?

更多作品级别:一级士官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276
版主他娘的也被收买了,不发我的帖子!!!!!!!!帖子里可没骂人!!!!!!!!

更多作品级别:六级士官等级8等级8积分:2899
我们只需要真相,ZF应该尽早公布真相,试问如果ZF对这件案子是秉公处理的,那还怎么能被别人利用,苍蝇怎么能够去叮一个无缝的鸡蛋。
 
 

更多作品级别:三级士官等级5等级5积分:509
民愤沸沸
为政公信力负数
官民关系严峻对立
当政者忧心如焚
正如某局座:时下形势,那怕是错,也将错就错,绝不折腾闹出政治事件来
毫无疑问
姑娘成为稳定大局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
当地警方一直在设想和营造:邓姑娘故意杀人!
并围绕开展工作:拘捕,押送疯人院,官人的血衣,邓姑娘的修脚刀。。。。。
唯独对邓姑娘多次申诉被强暴的关键证物:内衣内裤等衣服
视而不见
也不案件保全
这么弱智的“渎职”都这么张扬
并十余天后思想教育邓母把关键证物洗净
把赤裸裸的羞辱老百姓智力的行为推到高潮!
什么在场人多所以不构成强J的现场温馨氛围
曾经报道某市委书记性起了
就直接撩开服务员的裙子
虽然饭局上有七八个同僚
档员的先进性不是人性逻辑推理能推理的!!!
 
可怜邓姑娘
成为稳定大局的牺牲品!!!!!!

更多作品级别:县令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1190
不说这件案子了        剩下的是辩护律师的事了      真希望朱明勇律师能为邓玉娇做辩护!!!!!!

更多作品级别:少尉等级9等级9等级9积分:3138
很理性的分析,枪手出来PK

更多作品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1097
分析的好,有事实,有推理。

更多作品级别:大校等级15等级15等级15等级15等级15等级15积分:34636
为什么卖YIN嫖CHANG等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愈演愈烈?
退一万步来说:
假若邓YJ是“性工作者”的话,难道违背她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就不是“强奸”了吗?
邓YJ即使被“强奸”也是其“活该倒霉”,是吧?
假若关注邓YJ案件的人有“问题”的话,那么邓YJ就肯定有“罪”而不是被“冤枉”的吗?
这是什么流氓混蛋逻辑???!!!
麻了隔壁!
……

您的帖子被中华儿女之一于2009-05-26 01:05:57编辑过

个人签名:

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更多作品级别:三级士官等级5等级5积分:685

引用:以下是我不是你在 2009-05-25 17:53:04 发表的:

分析的好,有事实,有推理。
同感

更多作品级别:三级士官等级5等级5积分:685
希望朱明勇律师能为邓玉娇做辩护!!!!!!

更多作品级别:六级士官等级8等级8积分:2652
警方在答记者问中谈到多人在场,言下之意,邓贵大不可能实施强奸犯罪。警方可能把强奸犯罪简单化了。报载,一外国人就是在一宾馆值班室当着另一服务员的面,强奸了一名服务员。报载陕西某县副镇长、村支书、派出所长三人在饭店的雅间,看到女服务员漂亮,一时性起轮流强奸了女服务员。东北街道边,一男子强奸了一孕妇,周围围观的有数十人。至于长途客车上、火车卧铺车厢里强奸案件发生也不止一起。怎么能推论有人在场,酒后的邓贵大就不能在女性尊严得不到保护的特殊场所实施犯罪呢?!况且在邓贵大两次实施推按邓玉娇的行为时,两名在场的女服务员并没有过制止行为。反过来说,在人多的情况下,邓贵大不可能实施犯罪,那邓玉娇同样也是在那么多人面前,又怎么能实施犯罪呢?

更多作品级别:三级士官等级5等级5积分:672
最起码:
1、公务员出入那种场合是党纪政纪所不允许的;
2、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更多作品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积分:309
顶起来

更多作品级别:五级士官等级7等级7等级7等级7积分:1915
在一个恶势力恣行的土壤里,即便是安分守己如邓玉娇的良民,也往往难以保持全身,“她可以选择躲避,但恶官追上去;她可以选择拒绝,但恶官甩着钞票羞辱;她可以选择退让,但恶官孔武有力,强行按倒。她最后选择了刀,但又被警方认定涉嫌故意杀人。”
 

更多作品级别:上尉等级11等级11等级11等级11等级11积分:7145
对本案提级或异地管辖十分必要了

个人签名:

虽常被人欺辱,但本人向世界承诺:本人永远不称霸!
更多作品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834

引用:以下是还是姓公好在 2009-05-25 18:08:37 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我不是你在 2009-05-25 17:53:04 发表的:

分析的好,有事实,有推理。
同感
双手赞成

更多作品级别:州吏目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181
我不是枪手,我强调观点:邓贵大有违法。邓玉娇在自卫。当地警察在侦案。
                 我的另一观点:屠夫动机有待确认。前两律师专业水准不够。
同时强力支持楼主观点。分析的非常好。希望有关部门能看到此贴。

更多作品级别:三级士官等级5等级5积分:631
拔出萝卜带出泥。

更多作品级别:州吏目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183
有些人动不动就给不同意见的人冠以枪手的称呼,非常不好!!!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47
有理!

更多作品级别:三级士官等级5等级5积分:709
分析的好,有事实,有推理,批准

更多作品级别:少校等级12等级12等级12积分:13984
分析丝丝入扣,清楚透彻!

更多作品级别:一级士官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237
顶起来

更多作品级别:少校等级12等级12等级12积分:13985

引用:以下是hwr309在 2009-05-25 18:38:48 发表的:

分析丝丝入扣,清楚透彻!
不提供 “特殊服务”,有钱也不服务,两次回避,邓贵大为什么强制邓玉娇,不让邓玉娇离开呢?结论只有一个,奸掉此女。除此之外,谁也拿不出任何理由了。

但警方在答记者问中谈到,房间短、沙发小,认定是推倒或推坐,言下之意,邓贵大不可能实施强奸犯罪。


更多作品级别:少校等级12等级12等级12积分:13985

引用:以下是hwr309在 2009-05-25 18:38:48 发表的:

分析丝丝入扣,清楚透彻!
不提供 “特殊服务”,有钱也不服务,两次回避,邓贵大为什么强制邓玉娇,不让邓玉娇离开呢?结论只有一个,奸掉此女。除此之外,谁也拿不出任何理由了。

警方在答记者问中谈到,房间短、沙发小,认定是推倒或推坐,言下之意,邓贵大不可能实施强奸犯罪。


更多作品级别:一级士官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260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65
他是高人我就是巨人,它的内容网上说了几百回了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16
到目前为止 看到有关 女英雄的 最好的一篇帖子 顶了顶了再顶顶

更多作品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982

引用:以下是青山白云人在 2009-05-25 17:08:20 发表的:

注册中华网已有5年,看尽了人间的悲喜,期间热血沸腾过,也心如死灰过,偶然发现所有曾经轰动网络的重大事件,每到星期一中华网的舆论导向必然出现转折,像火炬事件,杨jia事件,家乐福风波,哈尔滨衙内事件,还有这次的邓yujiao 事件,甚至包括中华网最突出的现象——z派与y派之争,虽然大家都知道中华网拥毛派占绝对上风,但反毛的帖子往往也会在星期一特别猖獗,让人忍不住猜想,中华网的星期一,到底怎么了?
    开口闭口中华要崛起,开口闭口要稳定要和谐,开口闭口沸腾的民怨是受wangte轮子鼓动,腆着一副ZF卫道士的嘴脸教训网民,仿佛天下皆醉而你独醒,但你们忘了mao主席的一句话:高贵者最愚蠢,低贱者最聪明,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所谓wangte和轮子的所作所为能促进国家政体改革,司法公正和消除腐败,能和我们站在一起与这个社会的丑恶现象斗争,就算他别有用心又有何妨?如果有一天,经过我们的努力,这个社会风气清明了,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了,我想没有人会吃饱撑的混轮子当wangte,他们没有存在的土壤,自然也就销声匿迹了。
    wangte轮子,穷人富人,百姓官员,几者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波谲云诡。有人理解为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斗争,有人理解为国家之间的博弈,但这个世界最根本的矛盾是阶级矛盾,尤其在现在的中国,这个矛盾无可回避并且空间尖锐,这是关系我们的祖国今后是崛起还是衰败,是和谐还是混乱的根本问题,由不得半点马虎。官视民如草芥,民视官如寇仇,这个现象明明白白的摆在大家面前,谁也无法视而不见,你可以要求广大网民跟你们一起歌功颂德,吹嘘拍马,继续温水煮青蛙,等到这个社会病入膏肓,再现晚清腐朽衰残,恐怕大家都悔之晚矣!
说得极是,顶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41
民愤沸沸
为政公信力负数
官民关系严峻对立
当政者忧心如焚
正如某局座:时下形势,那怕是错,也将错就错,绝不折腾闹出政治事件来
毫无疑问
姑娘成为稳定大局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
当地警方一直在设想和营造:邓姑娘故意杀人!
并围绕开展工作:拘捕,押送疯人院,官人的血衣,邓姑娘的修脚刀。。。。。
唯独对邓姑娘多次申诉被强暴的关键证物:内衣内裤等衣服
视而不见
也不案件保全
这么弱智的“渎职”都这么张扬
并十余天后思想教育邓母把关键证物洗净
把赤裸裸的羞辱老百姓智力的行为推到高潮!
什么在场人多所以不构成强J的现场温馨氛围
曾经报道某市委书记性起了
就直接撩开服务员的裙子
虽然饭局上有七八个同僚
档员的先进性不是人性逻辑推理能推理的!!!
 
可怜邓姑娘
成为稳定大局的牺牲品!!!!!!
 
 

更多作品级别:中尉等级10等级10等级10等级10积分:5135
分析得很有道理,邓玉娇是正当防卫,邓贵大这样的人该死。

更多作品级别:上校等级14等级14等级14等级14等级14积分:22668
ddddddd

个人签名:

英气本是无形见,诗书更在笑谈中。横批:快意人生!
更多作品级别:少校等级12等级12等级12积分:13059
顶上去

更多作品级别:上校等级14等级14等级14等级14等级14积分:22669
ddd

个人签名:

英气本是无形见,诗书更在笑谈中。横批:快意人生!
更多作品级别:县令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927
如此分析基本上正本清源。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51
楼主的分析是准确的,符合法律的精神。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82
楼主说的对极了,支持
楼主说的对极了,支持
楼主说的对极了,支持
楼主说的对极了,支持
楼主说的对极了,支持
楼主说的对极了,支持
楼主说的对极了,支持

更多作品级别:百长等级2等级2积分:125

更多作品级别:百长等级2等级2积分:121
以邓贵大的身份,不至于让警方如此遮掩什么,多半背后还有猫腻,有更值得掩盖的真相!

更多作品级别:额外外委等级3等级3等级3积分:160
宋副局提正,杨局不但要免职,还要双规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84
受害者对强奸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最佳时机:
 
       是犯罪行为人已经有了强奸的明确犯意,并着手实施强奸犯罪行为且该行为正在进行当中。不能等罪犯已经将女性按压住或脱了衣裤时进行。因为此时,被害人的胳膊、腿、手往往受到制约,而且脖子、面部等要害部位暴露在罪犯易攻击下,容易被卡死、击打头部、面部或毁容,有着失去生命的危险或反抗能力;同时对于处在青春期的女性,犯罪分子实施了身体推按、揉磨行为后,被害女性会产生性生理反应而反抗减弱或放弃反抗,导致强奸既遂。这是女性的生理特点所决定的,要不然刑法就不会专为保护妇女身心健康而设立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强奸终了,再实行防卫,那叫事后防卫,不能看作为正当防卫。造成强奸犯罪行为人伤亡,防卫人要负刑事责任。

更多作品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积分:348
  黄德智、邓贵大、邓中佳三人进入娱乐城异性洗浴服务区,黄德智首先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即性交易的暗语),尽管警方在三次通报中改为要求异性洗浴都不能改变黄德智等三人的意图。此时,黄三人均具有嫖娼意图,属轻微的违法行为。警方在答记者问中称,邓中佳无违法行为是不确切的,尽管邓中佳的违法行为轻微,但不能说无违法行为。
  自己不觉得牵强吗?黄说了“有没有性服务”说明黄有索要性服务的意图,能代表另外2个人也提出要性服务吗?
 
 
  邓玉娇在服务区洗衣服,表明自己不是卖淫女,不提“供特殊服务”。身份表明清楚。黄得智责问邓玉娇不提供特殊服务你在这里干什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很清楚邓玉娇站在合法、正义的一方,黄德智等人站在违法、邪恶一方,而且有明显的逼良为娼意图。警方在通报中,将该阶段称为“口角”、“争执”,立场是不符合警方的立场的。
  
  这段分析为什么不把邓玉娇喊了一句“吼啥子吼”,邓贵大喊的一句“你什么服务态度”写出来。是不敢写出来吧,这里明显双方发生口角。硬往逼良为娼那边套啊。回家再琢磨琢磨再来现吧。哥哥我注意这段争执的内容已经好几天了。你们那时候还在喊强奸呢。
  这强奸的主观意图搞不定,后面再怎么打也就是打架斗殴了。
 

更多作品级别:上校等级14等级14等级14等级14等级14积分:22674
ddd

个人签名:

英气本是无形见,诗书更在笑谈中。横批:快意人生!
更多作品级别:二级士官等级4积分:439
这样的分析才是真正的理性的分析,能让人服气的分析,对此案的侦查及判决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顺便顶下一楼的“如果所谓wangte和轮子的所作所为能促进国家政体改革,司法公正和消除腐败,能和我们站在一起与这个社会的丑恶现象斗争,就算他别有用心又有何妨?如果有一天,经过我们的努力,这个社会风气清明了,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了,我想没有人会吃饱撑的混轮子当wangte,他们没有存在的土壤,自然也就销声匿迹了。”
 
有句话是说“砒霜也可入药”,就看你怎么用了,中华民族不缺乏智慧。
 
 
 

更多作品级别:上等兵等级2等级2积分:134
我是枪手!!!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26
问下这是为什么?恩施网已在大量删除关于邓玉娇案的贴子,由其是对政府不利的贴子,对警方置疑的贴子,见贴必删。我想看下中华什么时候开始见帖必删,另外我发现各大网站出现大量枪手,网民要有自己的主见,是非观。对他们希望大家采取不理,不跟帖。实在忍不住就一个字,骂。

跳转到


活动聚焦

论坛热点

论坛精选

科技推荐

趣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