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圣诞节前夕,在每天平均发生38起刑事案件的纽约地铁中,四名青年黑人靠
近了一位身材瘦弱的白人工程师戈茨(Gotez),向他索要5美元。作为回应,戈茨
连开数枪,四名青年全部受伤,其中一人终身瘫痪。
  这一事件可以说是当一种时存在已久的社会矛盾的暴发,因此迅速成为公众舆
论的焦点,产生了“极其尖锐并且经常是情绪激昂的评论”,“每个人都对戈茨枪
击的是与非有一番高见” 。有些人对地铁中经常发生的黑人混混滋事早有不满,
把戈茨奉为“地铁义警”,对他开枪表示理解和支持,也有人反对戈茨的暴力行为

  戈茨于案发后第9天向警局自首,法律审判迅速主导了对此事件的评价,并成
为各方关注的中心议题。哥伦比亚大学著名刑法学教授弗莱切(Fletcher)所著的
《A Crime of Self-defense》(中译本《地铁里的枪声:正当防卫还是持枪杀人
》,陈绪刚、范文洁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版,以下出自该书的引文只标
页码)作为一份关于此事件的重要法律分析文献,给对美国司法制度有兴趣的人提
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


同样是无罪判决。当然,戈茨因为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而被判了短期监禁,但是
枪击部分是无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