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夏霖的通告我们已经知道:邓玉娇母亲并没有当面与他们办理解除委托手续。在原有委托代理关系尚未终结的时候,汪少鹏、刘钢这两头猪就已经迫不及待的粉墨登场了。
根据目前已有的两头猪的历史记录,他们有着众多为贪官辩护的肮脏历史。这样已经完全丧失律师独立性、丧失律师以生命维护法律精神的专业性的所谓律师,已经完成沦为当地黑的发紫的官僚系统豢养的走狗!他们无耻地将法律当做自己的工具,为虎作伥,颠倒黑白,利用正义的法律从事丑恶不堪的勾当!
汪少鹏已经说了:在中国,你必须承认社会现实,冲动是没用的。
这是什么意思?我们人民必须承认什么现实?承认官员可以毫无顾忌的强奸妇女?承认官员可以肆无忌惮的强奸幼女?还是承认官员可以颠倒黑白的为平民定罪?
汪某的话暗示着什么?他的潜台词是什么?他是不是要承认邓玉娇案必须服从巴东黑的发紫的官僚系统的指挥,必须按照官僚的意旨而不是法律的正义来做他所谓的辩护律师?
如果如此的话,那我们要奉告汪少鹏、刘钢这两头猪,你们哪里来的最好还是滚回那里去!邓玉娇不需要你们。千万关注此案的人民也不需要你们!
如果你们为虎作伥,一定要厚颜无耻的粉墨登场的话,那我相信:邓玉娇在被无耻判刑之后,在人民大众对中国法制彻底绝望之后,你们这两头在此风暴中扮演肮脏龌龊角色的蠢猪。必将面对人民的无情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