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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少鹏、刘钢你们最好哪里来的滚回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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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夏霖的通告我们已经知道:邓 玉 娇母亲并没有当面与他们办理解除委托手续。在原有委托代理关系尚未终结的时候,汪少鹏、刘钢这两头zhu就已经迫不及待的粉墨登场了。
 
根据目前已有的两头zhu的历史记录,他们有着众多为贪官辩护的肮脏历史。这样已经完全丧失 律师独 立性、丧失律师以生命维 护法 律 精 神的专业性的所谓 律师,已经完成沦为当地黑的发紫的官 僚系统豢养的走狗!他们无耻地将法律当做自己的工具,为虎作伥,颠倒黑白,利用正义的法律从事丑恶不堪的勾当!
 
汪少鹏已经说了:在中 国,你必须承认社会现实,冲动是没用的。
 
这是什么意思?我们人 民必须承认什么现实?承认官 员可以毫无顾忌的强奸妇女?承认官 员可以肆无忌惮的强奸幼女?还是承认官 员可以颠倒黑白的为平民定罪?
 
汪某的话暗示着什么?他的潜台词是什么?他是不是要承认邓 玉 娇案必须服从巴东黑的发紫的官 僚系统的指挥,必须按照官 僚的意旨而不是法 律的正 义来做他所谓的辩护律师?
如果如此的话,那我们要奉告汪少鹏、刘钢这两头zhu,你们哪里来的最好还是滚回那里去!邓 玉 娇不需要你们。千万关注此案的人 民也不需要你们!
如果你们为虎作伥,一定要厚颜无耻的粉墨登场的话,那我相信:邓 玉 娇在被无耻判刑之后,在人 民大 众对中 国法 制 彻底绝望之后,你们这两头在此风暴中扮演肮脏龌龊角色的蠢zhu。必将面对人民的无情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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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们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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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与杨佳案警方对母亲和律师的处理惊人相似

显然办案指挥者是同一(伙)人,大概就是网民所传公安部第二专案组的那位上海副局长。

 

杨佳案,杨母关键时刻不见了,却又能指定上海官方的律师,而拒绝杨佳父亲聘请的律师。以后杨母一直失踪,家人也找她不到,最后据说被弄到精神病院与世隔离了。

 

邓玉娇案,邓母在关键时刻自毁物证,辞退律师,而聘请巴东当地律师(很难摆脱当地官方色彩),之后邓母也不见了,有网友马上意识到这是“被警方控制起来了”,估计以后很难露面了。如果露面就是完全与警方“合作”了。

 

据网民所传,这位公安部第二专案组的上海副局长在讲话中大谈去年办杨佳案时如何顶住了网民“干预”,还说只要案子在我们手里,人在我们手里,怎么办还不是由我们说了算。还说,一个21岁的小姑娘怎么这么多天都拿不下来,要是我早搞定了。(原话可能有出入,但是这个意思。)可见此人就是去年杨佳案的办案指挥者。

 

杨佳案和邓玉娇案的办案路数都是:先控制母亲,使其外界隔离;再以母亲的“意志” 聘请办案者安排的律师,拒绝其他律师。将本应为当事人辩护的律师变成为办案者意志服务而坑害当事人利益的律师。(忒缺德了!)

 

杨佳案如此办理的目的是对公众掩盖案情,而对最终判决死刑并无影响。但杨母的人权受到严重的非法伤害。

而邓玉娇案不同,既要掩盖案情,还想改变一些判决结果。邓玉娇可能最终还是要关在精神病院,难逃类似杨母的厄运。邓母可能最终也不妙。

 

但邓案与杨案完全不同,邓案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反抗强奸的正当防卫致死案,邓玉娇不应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而应立即无罪释放。而没死的黄德智则应以强奸未遂被起诉。警方再怎么措辞都已改变不了事实,只能越描越黑。激起越来越大的社会愤怒。

况且已有杨佳案先例,邓案以同样的手法被人们一眼就看穿,人民的愤怒情绪将难以抑制。

小小的一个巴东县若无人支持怎能对抗全国民意?这么多反人民的网络写手是谁在支持他们?

那位副局长及其所代表的政治势力之所以如此办案,怕的是判邓玉娇无罪助长人民的反抗精神。一旦人民效仿邓玉娇奋起反抗压迫,那不啻敲响了他们的丧钟,因此他们这次是一定要打击邓玉娇。

另一方面,他们又轻视人民,视民为奴,根本就没把人民放在眼里,不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古训。

因此,邓玉娇案如此下去很可能将是天下大乱的导火索。而点燃此导火索的就是那位专以民意作对并以此为乐的上海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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