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霖律师提交的对黄德智的控告信,最多只是描述了案发当时案发现场的情况。但我们不仅是想知道案发时的实情,更加想知道案发后警方对本案的侦查处理有无过失或故意不作为甚至是否有违法行为。这里,只提出几点疑问:
1、警方对黄德智的侦讯笔录是否有真实记载黄本人当晚行为?为什么就相信了黄的自述?当时不是很多人在场吗?黄的口供能和其他人的口供吻合?黄做为嫌疑人当晚就别释放并到外地就医,说明警方完全相信了黄当晚是无罪的。这是过失还是故意放纵?为什么?
2、警方将邓女拘禁在野山关派出所内达2天之久,仅做了一次审讯。这两天警方都干了些什么?邓女的口供一定和黄的口供有很大出入,为什么不做澄清?
3、警方在第三天以鉴证邓女是否有精神病为由将其送到医院长达8天之久,却未做任何鉴定的委托,为什么?这八天除了修改通告,还做了什么有利于破案的事?
4、夏律师上午会见邓女,中午警方就要求邓母去派出所,然后就出现长达11天都不清洗衣物却马上清洗,这里有什么关联?
5、警方到底还能不能找到案发时在场的所有人?警方是否能保证这些在场人士不做串供?
6、没有正式解聘夏律师,怎么能聘请新律师?用官网发布嫌疑人的律师变动情况天下仅见于巴东,行文用词活脱官样八股文,是邓母口述?
7、新聘任的律师是谁介绍的?是自己找上门的?谁支付新律师的费用?
8、涉案人之一的邓中佳到底是什么性质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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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案,如果公方没有过失,太阳从西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