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案情中,邓玉娇那把刀其实挺重要的,作为检方来说很可能是量刑的重要依据。如果那把刀是玉娇自己买的用来防身的,我大胆推测一下:
玉娇到此娱乐城不久,长相不俗,此镇淫棍浪蝶和不轨之徒早已瞄上,很可能这几个恶棍曾经打过她的主意了,只是玉娇不从,后来欲火中烧的淫棍怎肯就此罢手,经屡次要挟和利诱已让玉娇警觉,所以买刀放在包中以防不测。那么,案发前谁安排玉娇在水疗区洗衣服?是玉娇自己还是娱乐城?那个黄狗淫徒何以径直找到玉娇所在?
呀!!!!我不敢想了,汗毛倒树,不寒而栗。
请版主哥哥放行,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