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中的丑恶和善良在这个案件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不知道楚人徐和阿二做何感想。被人唾弃是免不了的。另外我想对那些说邓玉娇要负法律责任的人说:卑鄙才是你们的通行证!!当正义伸张之日,就是你等末日,当初你信誓旦旦说要我们相信法律,可现在事情的发展呢?用不着纷繁复杂的法律程序,这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案子,我相信任何一个地方的人都不会喜欢一个喝了酒的人用钱扇别人的脸。
1、案发日下午,福成矿业与当地农民发生用地纠纷,矿上打电话给镇主管招商工作的郑建武,要求派员协助解决,郑随即指示邓贵大、黄德智、邓佳中三人出现场 。邓三人不辱使命,把事平的很快很好。傍晚,周矿长率三人尾随邓贵大三人来到镇上,喊上郑建武,举办一个答谢性质的宴会 。酒后八人去梦幻城继续“消费”(先吃后洗,这是现在场面人请人“潇洒”的必然一条龙服务)。
是酒前、酒中还是酒后,商定“嫖娼”细节的,现在不清楚。但有一个主题:就是周矿长看上邓玉娇了,或者是听说是“梦幻城”有邓玉娇这么一个人,今天,要去“买春”“买处”,邓贵大等三人 须在周程见到邓玉娇之前,把邓玉娇“摆平”。
另一方面,我们知道邓玉娇在歌厅上班,这时(很可能还没到上班点)邓玉娇怎么会在洗浴房洗衣服呢?这很可能是唐芹、贺德江做内应,给邓玉娇下的一个套。(邓玉娇好朋友杨红艳不是说了吗,唐芹给她打电话,说给她妹妹今天过生日,请好朋友们来梦幻城洗脚,K歌嘛)。唐芹和另两个服务员在“水浴房”休息间,这时邓玉娇背着挎包来洗浴房洗衣服,这才有黄德 智与邓玉娇在洗浴房“不期而至”的场面。
2、邓贵大八人到梦幻城后,周程等人进入包间等候,邓贵大三人去“摆平”邓玉娇。黄走在前面,进入洗浴房,把门插上,向邓玉娇提出“特殊服务”的要求。邓玉娇一正派女子 ,虽不得不谋生在此地方,但直接听此要求还是感到愤慨,但仍不失理智的、较强硬的拒绝了黄德智,黄德智遂拿出对一般小女子“买春”“买处”的手段,纠缠、猥亵、性侵害邓玉娇(就是抓摸乳部、下身等,不是指强奸;邓母与律师闹矛盾即在此),邓玉娇恼怒挣脱,躲避至休息间,黄德智不依不饶又跟进。跟在外边的邓贵大见如此,矿老板要求的“事”给安排不了,那还行?!对工作尽职尽责的邓贵大遂上来加入施压,并有炫耀、扇击邓玉娇那沓钱的过程(注意:一般嫖娼不用4000元的),威逼利诱邓玉娇都予以拒绝。这时,邓玉娇所谓好朋友唐芹上前解劝(很可能是站在邓贵大立场上)。邓玉娇一下明白过来,这一切都是别人给自己下的套,遂大怒,要走出房间。这时邓贵大恼羞成怒(心理活动应该是:这工作还怎么完成),拦住邓玉娇往沙发上推,邓玉娇掏出水果刀示警,欲走;邓贵大二人仍上前拦推邓玉娇,邓玉娇这时已急了眼,挥刀刺向二人,混乱中邓贵大扑通倒地,黄德智受伤,邓佳中在门口吓傻了。
一时间时间凝固了,这时邓玉娇的好朋友杨红艳赶到了,看见这一幕,遂拉住愣住的邓玉娇,“你还握着刀干什么?”这时邓玉娇才醒过神来,掏出电话报警。
3、野三关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一看这架势遂控制了现场,郑主任、周矿长等人知道出了这样的事也害怕了,遂向韩谭所长告饶,要求圆场。谭报案至县局,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带人连夜过来,例行公事,做了讯问、笔录、勘验现场、组织救护转送伤员(或在这之前人就不在现场了)等。事这么大怎么办?请示领导(下面周矿长、郑主任也电话不断四处找人),最后领导指示:周矿长、郑主任等人马上消失,邓玉娇带派出所留置;邓玉娇一见,:我报的警,他们都没事了,反要带我走,什么道理?遂才有玻璃杯砸警察一说。
4、第二天,宋副局长等向县委、政府汇报的那个版本,基本上是原生态的,总的情况是清楚的(把饭店报销的饭单都取走了)。领导一听,这回丑丢大了!怎么办?他们素以“讲大局”“政治上成熟”在关键时刻励己,遂决定:首先把周矿长、邓主任摘出,小女子邓玉娇留置,剩下邓贵大等怎么善后,你们公安局拿出一个方案来再议。“控制局势,稳定大局,是其大政方针”。
不知是提炼原生态的东西,必定会露出本色的东西,还是公安队伍中总还是有些天地良心的人,或者还是深文周纳考虑的不周全,总之“邓玉娇不是卖淫女,邓贵大等三人是在索要特殊服务被拒,还有‘一沓钱打脸’‘推到’等情节后,被邓玉娇刺伤致死的。事发后,是邓玉娇主动打电话给警方报告的,邓玉娇受到了‘精神病人’的待遇”。这些基本情节和根本事实,就这样“公示”给了社会大众。 人民就有判断善恶是非的天然 的良知良能,他们就从巴东官方的“通告”中,就能读出真实来。越描越黑,越掩盖越暴露,越回避越实质........;全中国人民现在都清楚地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就你们巴东公安和有关上级"还在侦查"。
够了,快止步后头吧,不然,你们和你们的上级都将被拖入深渊,一往不复。
一时间时间凝固了,这时邓玉娇的好朋友杨红艳赶到了,看见这一幕,遂拉住愣住的邓玉娇,“你还握着刀干什么?”这时邓玉娇才醒过神来,掏出电话报警。
3、野三关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一看这架势遂控制了现场,郑主任、周矿长等人知道出了这样的事也害怕了,遂向韩谭所长告饶,要求圆场。谭报案至县局,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带人连夜过来,例行公事,做了讯问、笔录、勘验现场、组织救护转送伤员(或在这之前人就不在现场了)等。事这么大怎么办?请示领导(下面周矿长、郑主任也电话不断四处找人),最后领导指示:周矿长、郑主任等人马上消失,邓玉娇带派出所留置;邓玉娇一见,:我报的警,他们都没事了,反要带我走,什么道理?遂才有玻璃杯砸警察一说。
4、第二天,宋副局长等向县委、政府汇报的那个版本,基本上是原生态的,总的情况是清楚的(把饭店报销的饭单都取走了)。领导一听,这回丑丢大了!怎么办?他们素以“讲大局”“政治上成熟”在关键时刻励己,遂决定:首先把周矿长、邓主任摘出,小女子邓玉娇留置,剩下邓贵大等怎么善后,你们公安局拿出一个方案来再议。“控制局势,稳定大局,是其大政方针”。
不知是提炼原生态的东西,必定会露出本色的东西,还是公安队伍中总还是有些天地良心的人,或者还是深文周纳考虑的不周全,总之“邓玉娇不是卖淫女,邓贵大等三人是在索要特殊服务被拒,还有‘一沓钱打脸’‘推到’等情节后,被邓玉娇刺伤致死的。事发后,是邓玉娇主动打电话给警方报告的,邓玉娇受到了‘精神病人’的待遇”。这些基本情节和根本事实,就这样“公示”给了社会大众。
够了,快止步后头吧,不然,你们和你们的上级都将被拖入深渊,一往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