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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巴东5.10案,请教中国法律界(转贴)

就巴东5.10案,请教中国法律界
 
    --顾晓军主义:评论中国·之三十
 
 
  第一
  ……
  “正当防卫”也罢,“防卫过当”也罢;其防卫,是考量防卫理由、还是考量防卫结果?
  如若,是考量防卫结果,无疑是制造防卫人的精神负担、限制其防卫手段、变相地取消防卫,从而给予侵害他人的人以可乘之机。
  因此,我认为:无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都只能是考量防卫人的防卫理由是“正当”或“过当”。
 
  第二
  ……
  网络传闻:邓玉娇杀错人了。理由,为律师夏霖的《对5.10案中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提出控告》。其实,这是在混淆视听。
  从巴东当局侦办、认定、公布的结果看:邓玉娇,是遭受到了邓贵大、黄德智强迫要求陪其洗浴。对吧?
  而从“按倒”或“推坐”等等来看:邓玉娇,是遭受到了武力挟持。没错吧?
  综上,可认定:邓贵大、黄德智,以武力挟持邓玉娇参与聚众流氓活动。为什么说是“聚众流氓活动”呢?三个男人在场的异性洗浴,不是“聚众”是什么?不是“流氓活动”又是什么?
  至此,我请教中国法律界:一个女孩,在被武力挟持、逼其参与聚众流氓活动时,可不可以防卫?这样的防卫,究竟应算“正当防卫”、还是算“防卫过当”?
 
  结论
  ……
  从邓贵大、黄德智,以武力挟持邓玉娇参与有邓佳中在场的聚众流氓活动来考量,邓玉娇的防卫理由是充分的。
  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都应考量其防卫理由、而不是考量防卫结果来理论,邓玉娇的防卫,完全属于真正的“正当防卫”。
 
  如果我的理论、结论正确,请中国法律界转告巴东当局--
  立即、无条件释放邓玉娇,并给予适当精神抚慰。
 
                   作家顾晓军 2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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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看到越来越多的法律志愿者就好了
更多作品级别:四级士官等级6等级6等级6积分:1066
邓女事件,考验的是党的反腐力度和决心,检验的是法律的与公正!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等级1积分:30
别巧口狡辩好不好    这意思是说  换个马甲就不是你了     我拿上钱敲打一个女人  推倒她  要求脱光    我想和她异性磨察  我可从说  磨察有好几种情况    这样法官就可以认定我不是强奸了?   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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